工程建設第三方責任保險的保障對象主要是法人和承包商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可以賠償因施工造成的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但是,第三者責任保險的賠償范圍是有限的。
工程建設第三者責任保險的責任范圍有哪些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它包括:1、在保險有效期內,保險公司對遭受人身傷害、死亡、疾病和財產損失的第三者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發生的與工程直接相關的事故;
2、被保險人因上述原因支付的訴訟費用和事先經保險公司同意支付的其他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3、保險公司對每次事故的賠償金額,以法院或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現行法律裁定的保險人應償付的金額為準。但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超過保險單細表中對應列明的每次事故賠償限額,且所有經濟賠償的最高賠償責任不得超過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累計賠償限額。保險公司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費用,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除外責任
包括:1、屬于工程險項下或本應在該項下予以負責的物質損失及各種費用;
2、由于震動、移動或減弱支撐而造成的任何財產、土地、建筑物的損失及由此造成的任何人身傷害和物質損失;
3、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關系方和他們所雇用的在工地現場從事與工程有關的工作的職員、工人以及他們的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或疾病;
4、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關系方或他們所雇用的職員、工人所有的或有其照管、控制的財產發生的損失;
5、領有公共運輸行駛執照的車輛、船舶、飛機造成的事故;
6、被保險人在其協議下承擔賠償責任或其他支付責任,但在不履行協議的情況下除外。
工程建設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障對象主要是法人和承包人以外的第三者,由于施工的原因導致第三者受到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都可以進行賠償。不過工程第三者責任險的賠償范圍有一定的限制,下面為您詳細解析。
工程建設第三者責任險責任范圍
包括:①在保險有效期內,發生于所承保工程直接相關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內及鄰近區域的第三者人身傷亡、疾病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②對被保險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訴訟費用以及事先經保險公司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費用,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③保險公司對每次事故的賠償金額,以法院或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現行法律裁定的保險人應償付的金額為準。但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超過保險單細表中對應列明的每次事故賠償限額,且所有經濟賠償的最高賠償責任不得超過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累計賠償限額。保險公司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費用,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除外責任
包括:①屬于工程險項下或本應在該項下予以負責的物質損失及各種費用;
②由于震動、移動或減弱支撐而造成的任何財產、土地、建筑物的損失及由此造成的任何人身傷害和物質損失;
③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關系方和他們所雇用的在工地現場從事與工程有關的工作的職員、工人以及他們的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或疾病;
④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關系方或他們所雇用的職員、工人所有的或有其照管、控制的財產發生的損失;
⑤領有公共運輸行駛執照的車輛、船舶、飛機造成的事故;
⑥被保險人根據他們的協議應支付的賠償或其他款項,但即使沒有這種協議,被保險人仍應承擔的責任不在此限。
第三者責任險(簡稱三責險)是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同時,若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因此發生仲裁或訴訟費用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以外賠償,但最高不超過責任限額的30%。
那么,第三者責任險賠償范圍是怎樣的呢?根據相關規定,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負責賠償。
其次,經保險人事先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因第四條所列原因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對應由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費用,保險人負責賠償;賠償的數額在保險單載明的責任限額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責任限額的30%。
另外,保險車輛造成下列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不論在法律上是否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的損失;本車駕駛人員及其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的損失;本車上其他人員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下列情況下,不論任何原因造成的對第三者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地震、戰爭、軍事沖突、恐怖活動、暴亂、扣押、罰沒、政府征用;競賽、測試,在營業性維修場所修理、養護期間;利用保險車輛從事違法活動;第三者責任險駕駛人員飲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藥物麻醉后使用保險車輛;保險車輛肇事逃逸;非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人員使用保險車輛;保險車輛不具備有效行駛證件;保險車輛拖帶未投保第三者責任保險的車輛(含掛車)或被未投保第三者責任保險的其他車輛拖帶。
駕駛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第三者責任險不負責賠償:1、無駕駛證或駕駛車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2、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屬于無有效駕駛證的情況下駕車;3、使用各種專用機械車、特種車的人員無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有效操作證;駕駛營業性客車的駕駛人員無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資格證書。
下列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也不負責賠償: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中斷的損失以及其他各種間接損失;精神損害賠償;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損失;第三者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引起的損失;保險車輛被盜竊、搶劫、搶奪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被保險人或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失。
2012年4月5日,駕駛員謝某強駕駛貨車運輸木材,途中因車輛壓垮路基導致翻車,謝某強被甩出車外,落地后被翻滾的車輛碾壓身亡。因謝某強的貨車在某保險公司購買了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車禍發生后,其親屬起訴至北川法院,要求該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及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限額范圍內賠償21.2萬元。法院判決,駕駛員不屬于機動車交強險及第三者責任險的賠償范圍,無法獲賠。
在庭審過程中,原被告雙方爭論的焦點是,死者謝某強是否屬于第三者責任險及交強險的賠償范圍,被保險車輛中的“車上人員”能否轉化為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和商業三者險“第三者”? 原告方認為,保險公司應承擔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和商業三者險賠償責任。謝某強在車輛發生事故前雖駕駛該車輛,系“車上人員”,但其在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已經被甩出車外,與運行中的被保險車輛形成“相對第三者”的關系,符合商業三者責任險條款中所稱的“第三者”的范疇,應認定其是被保險車輛以外的人員,應當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和商業三者險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被告方認為不該承擔保險責任。理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以及《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五條規定,“交強險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險機動車本車車上人員、被保險人。”
謝某強作為投保人,同時也是被保險車輛的駕駛員,不屬于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和商業三者險的賠償范圍。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謝某強在某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險,雙方建立了保險合同關系,雙方均應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履行相應義務及承擔相應責任。雖然事故發生時被甩出車外碾壓致死,但其車輛將路基壓垮至車輛翻滾與謝某強被車輛碾壓致死應系同一交通事故,其身份不因車上車下的時空條件變化而轉變為“第三者”,謝某強依然是合法駕駛員,其受到的傷害不屬于機動車交強險及第三者責任險的賠償范圍。一審法院作出不予支持原告的判決后,原告不服提起上訴。最終,二審法院判決駁回上訴方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
"車主馬女士駕著剛買半年的新車,載兩位朋友孫某、田某去百貨商城購物。到達商城停車場后,馬女士在朋友孫某尚未完全下車的情況下,便將車輛啟動去搶空的停車位,使得正在下車的孫某跌落車外,造成重傷;而孫某沒來得及關閉的車門,又將另一位已下車的朋友田某刮倒,造成其手臂骨折。事故發生后,馬女士連忙將兩位朋友送往醫院,并為此支付了近6萬元的醫療費。??由于半年前購車的時候,馬女士為自己的車輛投保了車損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兩個險種,于是馬女士當即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但保險公司認為,由于兩位傷者與車主同為車上人員,所出的保險事故應當屬于車上責任險的理賠范圍,而不屬于第三者責任險的理賠范圍。但馬女士之前并沒有投保車上人員責任險,所以保險公司不予任何賠付給予馬女士。??對于保險公司的說法,馬女士無法接受,因為她也不太清楚什么是第三者責任險,于是就將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受理后認定,孫某受傷并不在第三者責任險理賠范圍內,其損失應由車主自行承擔;而田某受傷屬于第三者責任險的理賠范圍,保險公司應予理賠。??案例分析??車上人員保險是指因被保險機動車發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險機動車本車上人員、投保人、被保險人和保險人。其保險責任是在保險期內,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對于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各分項賠償限額以上的部分負責賠償。??第三者責任保險是指保險事故發生時在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自然人。其保險責任是:保險期內,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車上人員遭受人身傷亡,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第三者責任險是什么意思?第三者責任險賠償范圍包括哪些? 什么是第三者責任險?第三者責任保險多少錢?賠償范圍包括哪些? 第三者責任險是指保險車輛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失,保險人依照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予賠償。第三者責任保險的保險責任包括保險機動車在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核發駕駛人使用過稱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失。對被保險人依法應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人依照合同的約定對于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各分項賠償限額的部分都屬于三責險賠付范圍。 商業三責險價格因不同的保險公司、不同的渠道投保而不同,具體多少錢還要看最高賠償限額對應的檔次。太平洋保險官方網站提醒您,為了規避汽車上路面臨的責任風險,您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投保合適的第三者責任險。
快節奏的現代化生活,高強度的工作壓力,使得很多人沒有心思靜下來好好了解與車險相關的知識。在下文中,筆者將為大家詳細介紹交強險的定義以及第三者責任險賠償范圍等知識,希望初來乍到的新車主能夠提前將功課做好,讓接下來的投保之路更為順利且輕松,同時也希望資深車友可以加深對保險種類的印象,再次回味下自己當初的投保歷程。
交強險也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對于廣大車主來說,必投保的險種就是交強險。若是未按照規定投保,汽車將不得上路行駛,而且還沒有參加年檢的資格。所以,交強險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接著,說說第三者責任險賠償范圍。第三者責任險簡稱為三者險,是指被保險人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是財產直接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責任,保險公司會負責賠償。在若干年前,絕大多數的地方政府是將三者險作為強制保險的,若不投保此險種,機動車就無法上牌照,據了解,有這樣的規定,主要是保障第三者最基本的醫療,有助于社會穩定。自從交強險出臺后,三者險的身份就發生轉變,它已成為非強制性的保險。
雖然是非強制性保險,但大多數車主還是不會讓自己與這一險種擦身而過的。因為他們清楚地知道,未來的有車生活到底會怎樣根本就是預料不到,只有投保三者險,才能讓受害者得到有效的保障,才能減少自己的經濟損失。在這里要提醒一下,故意造成的損失是不在第三者責任險賠償范圍內的。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的保費計算:
車輛投保商業第三者責任險時,應根據車輛種類,選擇相應的商業第三者責任險基準保費費率表中對應的檔次,確定商業第三者責任險基準保費,乘以相應費率系數表中適用系數后,即為該車輛投保商業第三者責任險應支付的簽單保費,計算公式如下:
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簽單保費=基準保費C1C2Cn
機動車輛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的基準保費是指按照投保車輛的車輛種類對應的商業第三者責任險每次事故最高賠償限額為5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及100萬元以上時的保險費。
最后,筆者希望廣大車主在了解了交強險的定義以及第三者責任險賠償范圍的相關知識后,能夠引起重視,定要按照規定投保,讓自己擁有全面且可靠的保障。同時,前段時間的勞斯萊斯被撞事件,也告誡廣大車主,務必根據周邊的環境,投保高額的三者險,這樣才能有效保障有車生活,減少自己的經濟負擔。
1、第三者責任險中,除了醫療費用之外,還包括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財產損失費等等;2、而你自己購買的人身意外險要看具體的險種了,因為大多數情況下,老百姓所稱的人身意外險包含了意外傷害和意外醫療兩個險種,其中意外傷害險只賠付意外身故和意外殘疾,是定額給付的,與醫療費用無關;而意外醫療險是賠付意外所致的醫療費用的,這兩種險種是不同的賠法;3、第三者責任險和個人購買的意外險中的意外醫療險,對于醫療費用的賠付是按補償原則來算的,就是兩家賠付總額不超過醫療費用發票總金額,其余各個險種的賠付是互不沖突的,包括身故的費用也是不沖突的,兩家各賠各的;4、順便說一下,對方車子保的第三者責任險的賠付主要是補償給車主的,可能出現不足額的情況,這與你無關,你只管向車主(責任方)索要按法律規定應有的賠償,至于車方向保險公司索賠多少,保險公司是否賠償你就不要去管了。在對方沒有經濟能力賠償的時候你也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但你要注意了,有些項目保險公司是不賠的,所以建議你還是盡可能向車主索賠)。
什么是第三者責任險 賠償范圍有哪些?
現在的保險種類多種多樣,廣義上說包括交強險和商業險兩種,而商業險又可以分為主險和附加險,商業險的主險又有不同的種類,就拿第三者責任險(三責險)來講,到底什么是三責險,車主在購買車險前應該首先了解哪些有關三責險的知識呢?下面小編就來一一給大家做介紹,同時還為想計算車險保費的車主們提供了下面的車險計算器。
什么是三責險?
國家之前將第三者責任險列為強制保險險種,若不投保此險,機動車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檢。但在機動車交通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出臺后,第三者責任險已成為非強制性的保險。由于交強險在對第三者的財產損失和醫療費用部分賠償較低,可購買第三者責任險作為交強險的補充。究竟什么是第三者責任險呢?
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公司依照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予賠償。
三責險賠償范圍
車主馬女士駕著剛買半年的新車,載兩位朋友孫某、田某去百貨商城購物。到達商城停車場后,馬女士在朋友孫某尚未完全下車的情況下,便將車輛啟動去搶空的停車位,使得正在下車的孫某跌落車外,造成重傷;而孫某沒來得及關閉的車門,又將另一位已下車的朋友田某刮倒,造成其手臂骨折。事故發生后,馬女士連忙將兩位朋友送往醫院,并為此支付了近6萬元的醫療費。
由于半年前購車的時候,馬女士為自己的車輛投保了車損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兩個險種,于是馬女士當即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但保險公司認為,由于兩位傷者與車主同為車上人員,所出的保險事故應當屬于車上責任險的理賠范圍,而不屬于第三者責任險的理賠范圍。但馬女士之前并沒有投保車上人員責任險,所以保險公司不予任何賠付給予馬女士。
對于保險公司的說法,馬女士無法接受,因為她也不太清楚什么是第三者責任險,于是就將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受理后認定,孫某受傷并不在第三者責任險理賠范圍內,其損失應由車主自行承擔;而田某受傷屬于第三者責任險的理賠范圍,保險公司應予理賠。
清楚“第三者”的界定范圍
所以在購買保險時必須要先了解清楚什么是第三者責任險,并對這兩名傷者“第三者”身份的進行認定,才能弄清楚為什么法院判定只有一個獲得保險理賠。這就對于田某來說,當她在馬女士車上的時候,是屬于車上人員;下車之后,就應當是屬于“第三者責任險”中的“第三者”,因此法院判決保險公司應當按照第三者責任險的條款給予賠付。然而傷者孫某屬于“車輛行駛中或車輛未停穩時非正常下車的人員”,這就不屬于“第三者責任險”理賠范圍之內,所以保險公司不予以賠付。
在一些涉及與“第三者責任險”的理賠糾紛案例中,很多車主都是因為對“什么是第三者責任險”存在模糊的理解,這樣不僅是妨礙了保險公司賠償流程的順利進行,同時也損害了車主的自身利益。
因此,準確認識“什么是第三者責任險”以及清楚“第三者”的界定尤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