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的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維護好受害者的合法權益,有關部門積極出爐了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不過,從2004年5月1日起,有關部門出臺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是否廢止?
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是否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一百一十五條,本條例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1960年2月11日國務院批準、交通部發布的《機動車管理辦法》,1988年3月9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1991年9月22日國務院發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同時廢止。
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止后的立法建議
2004年5月1日,使用了近13年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被《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取代而廢止。因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條例》對處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問題只作了原則性規定,從而引出《辦法》廢止后的具體法律適用問題值得關注。
1、新舊法律的銜接出現適用空白
《條例》對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害賠償問題只作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的原則性規定,即按《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的規定執行。《解釋》明確規定了只適用于2004年5月1日后新受理的一審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由此產生一個銜接上的問題:對于5月1日以前受理的且未在5月1日以前審結的案件,因其受理時間問題而不適用《解釋》,又因其結案時間問題也不適用《辦法》,出現了法律適用空白問題。筆者認為,此類案件應適用《解釋》,因《辦法》已明令被廢止,便不能作為判決依據,且適用《解釋》能夠最大限度地保護受害人的利益。
2、死亡賠償金標準不公平
《辦法》關于死亡補償費以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為標準補償10年,《解釋》的死亡賠償金以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標準賠償20年。相比之下,《解釋》比《辦法》
在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期限和計算標準上都有很大的提高。但遺憾的是,死亡賠償金對受害人區分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按不同標準進行賠償,其賠償數額也差距較大,極不公平。例如,有一位40歲的福建農村居民陳某在2003年12月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其家屬在2004年5月1日后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審法院按《解釋》判決其死亡賠償金為74680元,比按《辦法》計算的死亡補償費66320元多8360元。但受害人若為城鎮居民,則其死亡賠償金為200000元,比農村居民竟高出2.68倍。
筆者建議,可參照《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將《解釋》中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標準改為按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標準賠償20年,真正建立統一的人身損害賠償法律規范。
3、賠償請求存在時效沖突
《解釋》對抽象損失采取“定型化賠償”,所謂的抽象損失是指因勞動能力喪失或受害人死亡等因素只能抽象評價的未來收入損失,在人身損害賠償中指的是殘疾賠償金和死亡賠償金。為了克服定型化賠償帶來的弊端,即可能與受害人的實際生存利益不一致,《解釋》第32條規定了補救辦法。例如,殘疾賠償金賠償20年期滿受害人仍尚生存,且沒有生活來源的,賠償權利人可以另行起訴。問題在于,《民法通則》規定的最長訴訟時效只有20年,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法律不予保護。當事人按《解釋》的規定在20年后向法院主張權利的,超過了最長訴訟時效。《解釋》關于定型化賠償的規定與法律相抵觸,其法律效力是值得商榷的。
太平洋提示:綜上可知,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已取代而廢止,而且廢止后的具體法律適用問題備受關注。此外,積極調整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將有利于進一步規范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秩序。以上為太平洋保險為您提供的關于保險內容的介紹,具體的保險產品咨詢和服務內容,請訪問太平洋保險官網www.yzryyl.com及撥打客服熱線95500進行咨詢。
殘廢評定是指職工因工(公)、因戰、因病和非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對其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所致殘廢狀況的評定工作。它需具有科學的鑒定標準和科學的殘廢等級的劃分。二者是殘廢評定的前提條件。職工的殘廢評定,屬于國家有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等人員,均按革命殘廢軍人評定殘廢等級的規定評定。
評定的依據是1992年勞動部、衛生部、中華全國總工會頒發的《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凈(試行)。這個標準,是按照國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規劃和第八個五年計劃綱要》提出的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為適應工傷保險制度改革的需要,由勞動部、衛生部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的。
職工傷殘喪失勞動能力程度分為十級,其中一、二、三、四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五、六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八、九、十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目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工傷保險制度改革試點和開展勞動鑒定工作中按此標準試行。在對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致殘后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進行鑒定時,也參照此標準辦理。
各有關單位: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2011年7月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48條 建筑施工企業應當依法為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繳納工傷保險費。鼓勵企業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的規定和《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建筑施工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文件相關要求,我會2008年7月17日下發的《關于印發 四川省建筑施工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實施方案 的通知》從2012年8月1日起廢止。 請各有關單位按照川建監質協15號文件要求妥善處理好2012年8月1日前投保四川省建筑施工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及理賠等相關事宜。
特此通知
四川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與監理協會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這是一起保時捷panamera墜河事故。當時,媒體報道說,駕駛員小陳打開天窗,爬出車,跳上路基完成了成功自救。
但事實并非如此,昨天,嘉興南湖交警大隊透露,小陳是頂包的,開車的另有其人,只是駕駛員沒想到,他為了避免被老爸教訓而耍的小聰明,讓他損失慘重。為啥衣服不一樣事故發生在3月5日凌晨5點左右。老07省道嘉興大橋鎮江南路口。因車速過快,這輛保時捷突然失控,在撞上路邊護欄后直接沖到了河里。事后,自稱該車駕駛員的小陳報了警。交警去了現場,總覺得有什么地方不對勁。監控錄像被調了出來,反復觀看后,他們找到了破綻:監控中的駕駛員和小陳,不是同一個人。報案時和開車時,小陳穿的不是同一件衣服他聲稱是落水后,回家換了衣褲的。真的是這樣嗎?小陳一趟趟被交警叫去,有個人坐不住了。
他擔心,真相一旦暴露,除自己要承擔法律責任外,可能還會連累小陳。于是,在糾結了很久之后,他選擇了自首。此人便是小邵。頂包的理由小邵,平湖人,1987年出生。當初車子墜河后,他的確是從車窗爬到車頂的。遇到這種情況,他最應該做的便是報警,讓交警來處理事故,然后找保險公司理賠。但他在車頂坐了兩三分鐘,想起自己以前因為飆車撞毀了一輛豪車(據說是克萊斯勒)。那次,他被老爸痛罵一通。小邵越想越害怕,擔心回家后又會被嚴厲的老爸責罵或懲罰。怎么辦?他腦子轉得很快,想到了自以為高明的辦法:找人頂包。他給老爸打電話,謊稱把車借給了朋友,出了事故。
他又打電話聯系朋友。七轉八轉,當時正在平湖某酒店睡覺的小陳,被叫到了現場他在小邵和另一個朋友的游說下,決定扛下這樁事。小陳覺得,反正又沒撞到人,應該沒事的。之后,小邵便打車回了平湖。120多萬就這樣沒了墜河后,小邵的車已很難修好了。由于受損嚴重,修理人員說,要想恢復原樣,可能需要200多萬元這么做毫無意義,畢竟車價也只有120多萬元。這么看來,這車只能報廢。和前一次把車飆壞,保險公司會理賠不同的是,他這次一分錢的理賠款也拿不到了。因為根據交警的認定,他在事發后,沒有及時報警,且棄車離開,已構成了逃逸。相反,根據保險公司的說法,如果他當時沒這么做,雖然車子一般也會按報廢處理,但根據其投的車損險保額,120多萬元的車價錢是可以全賠的。
事情水落石出了,昨天上午,保險公司的負責人特地為此給交警送去了錦旗,以示感激。交警說,小邵不僅完美計劃泡湯了,還要為這么大一筆損失埋單,不知道他老爸是否還僅僅是責罵?
近日,省農機局政策法規處燕靜宏處長到如東調研農機政策性保以及農機報廢更新開展情況。
南通市農機局孫建坤副局長、局長助理劉紅娟一起陪同調研。調研組一行聽取了如東縣農機局近幾年來在農機政策性保險以及農機報廢更新方面的情況匯報,并對在具體操作過程中的存在問題,進行了探討。調研組對如東縣農機局近幾年來在農機政策性保險以及農機報廢更新方面取的的成績表示肯定。燕靜宏處長對今年如何做好這方面的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農機政策性保險要積極爭取地方政府的支持,擴大農機政策性保險范圍,提升廣大機手對農機政策性保險的認識,進一步提高農機具的參保率。農機報廢更新方面一是要向社會廣泛宣傳農機報廢更新政策,積極爭取農民主動申請報廢更新農業機械;二是嚴格按程序操作,加強監督檢查;三是合理安排好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優先用于大中型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的報廢更新。把這兩項支農惠農政策落實好。
酒后駕駛將寶馬車撞成廢鐵,肇事司機為騙保找人頂包,有關部門驗血辨真偽,保險公司為此拒賠45萬。這是記者昨日從太保產險貴州分公司了解到的。
今年3月4日凌晨3時許,太保產險95500接到客戶王某報案,稱其駕駛的寶馬車在省內一高速公路與公路防護石墩相撞,車輛嚴重受損,損失初步估計為45萬元左右。公司理賠人員接報后第一時間趕往現場,發現此案疑點重重:首先,寶馬車肇事后第一時間(凌晨1點34分)通知修理廠,修理廠一個半小時后才向保險公司報案;其次,寶馬車肇事地點雖屬彎道路面,但彎道幅度不大,路面干燥,寶馬車轉彎時與中央隔離石墩相掛約25米后與一塊突出的隔離石墩相撞后停下,從路面痕跡觀察,在如此長的掛擦距離內,駕駛員未采取任何緊急避讓及制動措施,駕駛員的清醒程度令人生疑。
此外,查勘員在該車的駕駛員主安全氣囊、左前門內拉手附近的真皮裝飾板上發現了血跡。王某對此解釋說,自己并未受傷,這些血跡是后排左側的乘客張某的鼻血。
種種跡象表明,王某并非寶馬車的肇事司機。太保產險理賠部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對王某進行核對調查。有關部門采集了寶馬車內遺留的血跡和王某的血液樣本進行血液個體識別鑒定。鑒定結果表明,車內遺留的血跡并不是王某的。
此時,王某仍然堅稱,血跡是該車后排左側的乘客張某在肇事后拉自己從左前門下車時留下的。針對王某的說法,有關部門和查勘員再次對該車后排進行了勘查,沒有發現任何血跡。從現場拍攝的照片分析,寶馬車受撞擊后左前葉子板嚴重變形并向后移位,致使左前門開合受限,以該車左前門開合程度來看,王某從左前門下車是不符合現實情況的。
證據面前,王某不得不承認寶馬車肇事司機另有其人。對方系他的朋友,當天醉酒駕駛肇事,打電話請他過來“頂包”。鑒于此,太保產險貴州分公司作出拒賠45萬元的決定。
28日,記者獲悉,南昌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南昌市社會保險條例廢止案》。據了解,《南昌市社會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1994年3月29日經市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1995年4月29日省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批準,1997年、2003年和2005年先后三次進行了修改。
作為全國率先出臺的規范社會保險制度的地方性法規,《條例》的頒布實施,對于建立健全南昌市社會保險制度,有效維護勞動者的社會保險權益,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安定,發揮了重要作用。與此同時,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和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社會經濟結構、社會保障制度本身、勞動者和公民的需求都發生了重大變化,致使《條例》在執行過程中,一些矛盾和問題日益顯現。
比如,社會保險制度缺乏銜接;制度強制力較弱;籌資渠道偏窄;制度運行機制不夠健全;管理服務能力有待提高等。2011年7月,我國第一部社會保險制度綜合性法律《社會保險法》開始施行,確立了廣覆蓋、可轉移、可銜接的社會保險制度,進一步規范和明確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權利義務關系,規定了多渠道籌資、城鄉統籌、規范管理服務、強化基金監督等內容,《條例》主要內容已被《社會保險法》涵蓋。
此外,將《條例》與《社會保險法》及其相銜接的行政法規《工傷保險條例》、《失業保險條例》,部委規章《實施若干規定》相比照,因《條例》出臺時間較早,諸多內容如適用范圍、籌資渠道、繳費標準、享受待遇、基金監管等規定,既存在與上位法不盡一致之處,又顯得不夠具體、全面,已不適應新的形勢與要求。
為此,南昌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同意廢止該《條例》。
價值40多萬元,已被警方追回珠寶公司處理廢棄保險柜,時隔近半年后竟發現,被當廢鐵賣掉的保險柜里,竟然還有58件黃金生肖擺件,價值達40多萬元昨日上午,成都市青羊警方將追回的52件黃金擺件返還給了珠寶公司。公司裝修賣掉7個廢棄保險柜3月7日,青羊區公安分局汪家拐派出所接到一家珠寶公司報警,對方稱當天盤點時發現,有58件黃金生肖擺件不見了,擺件總重量達1061.34克,市場價值達40多萬元。珠寶公司曾小姐介紹,四五年前,公司將58件不是很暢銷的黃金擺件存放在了合作公司的金庫保險柜里,因為他們那里有人看守,安保更完善一些。
去年11月,合作公司進行裝修,要處理7個廢棄保險柜。因知道存放一事的庫管早已辭職,在無人知曉的情況下,存放有黃金擺件的保險柜,也被一起當廢品處理給了收荒匠。最終,7個保險柜被以2400元的價格賣給了7個收荒匠。時隔近半年廢品收購點里找回汪家拐派出所劉所長介紹,由于保險柜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賣掉,此事不構成案件,但為了幫轄區企業挽回損失,民警們仍然展開了調查,并找到了當時收購保險柜的7個收荒匠。據收荒匠回憶,保險柜最后被賣給了青龍場的一個廢品收購點。可廢品收購點老板表示,并不知道黃金擺件的事。3月11日,收購點老板又給警方打來電話稱:娃娃是撿了些盒子。老板說,當日自己曾叫十幾歲的孩子去把保險柜切開,孩子在柜里發現了許多小盒子,里面裝的就是黃金擺件,但大家當時以為這些東西是假的,就用兩個編織袋裝了扔在露天場地里。警方找來,他才知道這些東西是真的。最終,警方為該珠寶公司追回了52件黃金擺件,總重量約1000克。曾小姐感謝地說:已經追回了五分之四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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