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迎來基礎養老金、政府補貼雙上調。新標準自2014年7月1日起實施,調整后的養老金差額部分將在下月補齊到位。 沈陽市人社部門昨日發布,沈陽基礎養老金上調至130元/月。包括城居保和新農保在內的120萬參保人實現同軌、同待遇。政府補貼最高漲至170元,12檔每檔拉開了10元至30元的差距。同時增設喪葬補助費,標準為3個月基礎養老金。鼓勵多繳多得,繳費15年以上,每超1年月增5元。
目前,沈陽市共有近120萬人參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也就是說 并軌 后沈陽市120萬人享受同待遇,凡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均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此次調整后,沈陽市政府確定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130元,高出省級要求60元。對于新農保的參保人來說,增加了近一倍。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目前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依法繼承。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對于繳費年限累計超過15年的,每超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基礎養老金每月加發5元。 此次意見中明確提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死亡的,從次月起停止支付其養老金。參保人死亡可享受一次性喪葬補助費,補助標準為3個月的基礎養老金。按照現標準130元/月計算,為390元。
沈陽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進行省內和省外戶籍遷移、需跨地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的,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由遷出地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按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已按規定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
河南省10月1日起全面啟動新農合大病保險工作,個人合規自付醫療費用起付線為1.5萬元。這意味著,參合人員在年度內住院累計發生的醫療費用,扣除新農合累計補償后,可獲得再次補償。
河南省衛生計生委7日對外發布上述消息。
據介紹,新農合大病保險,是在新農合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拓展延伸和有益補充。
截至2013年底,河南全省共籌集新農合資金996.69億元,累計補償醫療費用881.02億元,基金總支付率達到88.36%,享受新農合補償的參合人員6.89億人次。2014年全省共有8262萬農民參加新農合,參合率達98.77%。
河南省衛生計生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實施新農合大病保險,并不意味著新農合報銷后自己花多少都會再報銷,也不意味著在省內省外看病自己花的部分,報銷時一個標準。和新農合報銷一樣,新農合大病保險報銷同樣設置了起付線、補償比例及封頂線。
河南省10月1日起全面啟動新農合大病保險工作,個人合規自付醫療費用起付線為1.5萬元。這意味著,參合人員在年度內住院累計發生的醫療費用,扣除新農合累計補償后,可獲得再次補償。
河南省衛生計生委7日對外發布上述消息。
據介紹,新農合大病保險,是在新農合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拓展延伸和有益補充。
截至2013年底,河南全省共籌集新農合資金996.69億元,累計補償醫療費用881.02億元,基金總支付率達到88.36%,享受新農合補償的參合人員6.89億人次。2014年全省共有8262萬農民參加新農合,參合率達98.77%。
河南省衛生計生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實施新農合大病保險,并不意味著新農合報銷后自己花多少都會再報銷,也不意味著在省內省外看病自己花的部分,報銷時一個標準。和新農合報銷一樣,新農合大病保險報銷同樣設置了起付線、補償比例及封頂線。
年1月起,廈門養老金每月最高可多發260元。
昨天,廈門市人社局召開新聞通氣會,公布了2014年度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退休人員根據不同人群,每人每月將增發260元或182元。增發的待遇自2014年1月起補發,6月20日前,會發放調整后所增發的養老金。此次調整共涉及退休、退職和退養人員19萬余人。
早報記者林維真養老金人人有增加據介紹,此次調整對象包括企業退休(職)人員,廈門市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辦法執行后新進編的退休人員,已參保的經費自給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養的被征地人員,按農場、漁民養老保險辦法參保的退休人員。企業退休人員、廈門市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辦法執行后新進編的退休人員、已參保的經費自給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60元;退職人員、退養的被征地人員和按農場、漁民養老保險辦法參保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82元。
過70歲再多50元今年國家沒有對高級職稱人員的待遇調整作出特別規定,但廈門市對在辦理退休手續前獲得高級職稱任職資格且被實際聘用的企業退休人員再增發基本養老金,其中具有正高職稱的,每人每月再增發100元;具有副高職稱(含高級技師)的,每人每月再增發80元。今年對2013年期間達到70周歲的退休人員,在正常調整的基礎上每月再增加50元。同時對該項調整辦法進行了完善,自2014年1月起,凡年齡新達到70周歲的退休(職)、退養人員,自年滿70周歲的次月起每月再增加50元。
計發基數重新調整為了進一步提高廈門企業退休人員待遇水平,今年的調整方案也對廈門市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計發辦法進行適當調整,即自2014年1月起,新辦理退休人員的過渡性養老金計發基數,由2005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調整為退休時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此外,6月3日,廈門公布2013年全市城鎮非私營單位職工(含勞務派遣)月平均工資為4655元。2014年1月至5月退休的人員,由于該數據尚未公布,故在計算養老金時,使用的是2012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廈門市人社局已為這部分退休人員重新計算退休待遇,預計本月底補發放到位。
昨日特邀市人社局黨委書記、局長程華國、養老保險處處長祝光華、醫療保險處處長文心、就業促進與市場管理處處長嚴駿、市勞動監察支隊支隊長陳建明、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譚國明、市勞動就業管理服務中心主任洪偉芳等走進蘇州廣電總臺新聞綜合頻率,與廣大市民進行溝通、交流。蘇州人均養老金上調10%以上主持人:3月18日省人社廳發布了一個消息: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方案正式出臺。
網友“白玫瑰”說,江蘇省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增加了,蘇州會不會增加?目前人社部門在這方面是不是有一個初步的方案了?祝光華:對于今年養老金的調整,蘇州的方案已經上報市政府,正在批準的過程中。
2008年開始,江蘇省統一養老金調整,調整的平均幅度在10%,今年在調整方法上有變化,是采用普調加適當調整相結合的方法。我們的調整方案把普調制分割成三塊:第一部分是定額,即所有企業退休人員都增加40元;第二部分是按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和實際繳費,按照每年繳費年限每滿1年加3元,不足45元的按照保底的45元增加;第三部分跟本人調整前養老金掛鉤,是本人養老金的4%。
另外全省規定,如果前面三塊增加不滿240元,由地方人民政府進行托底,確保增加240元。我市正在地毯式打擊黑中介集先生:蘇州現在不少服務中介存在著欺騙行為,專門收取外來務工人員的手續費,然后騙到其他地方去工作。比如河山路新升新苑那邊的一家中介,一開始說每人100元報名費,后來又說體檢費125元、代收住宿費1200多元,最后被騙到無錫,每個人都被中介騙了1000多元。
陳建明:按照上級統一部署,3月份開始我們在各縣市區聯合公安、工商、城管統一行動,開展了整治人力資源市場秩序的專項行動,在這次行動當中,我們取締了一大批黑中介。
有一些黑中介違法成本比較低,打一槍換一個地方,我們于是形成了一個長效管理機制,不定期地毯式對其進行打擊。您提到的“家成中介”我們會去調查,如果不具備資質肯定予以取締,希望能保存好證據便于維護。
記者粗略計算,去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平均水平為2100元左右,今年再次上調超過10%,平均每人每月至少增加210元。十年來,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快速提高,比十年前增長了兩倍多。原標題:我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
全省360余萬人受益,安排資金超100億□記者 張春曉 通訊員 張曉巍 范 粟 報道本報濟南6月6日訊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又要上調了!平均每人每月增加超過210元,6月份,增加的養老金就能發放到企業退休人員手中,這也是我省連續第十次上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這是記者今天從省人社廳了解到的。據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近日,按照國家的統一部署,經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印發文件,確定自今年1月1日起,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提高養老金水平。本月,增加的養老金就能發放到企業退休人員手中。今年是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十次調整養老金,全國平均調整幅度為10%,我省略高于全國平均調整水平。這次調整養老金,繼續實行 普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 的辦法。記者粗略計算,去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平均水平為2100元左右,今年再次上調超過10%,平均每人每月至少增加210元。據統計,這次調整養老金,將惠及全省360余萬企業退休人員,安排資金總量超過100億元。
十年來,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快速提高,比十年前增長了兩倍多。
連日來,不斷有地方媒體報道養老金調整的新聞。近期有很多上調養老金標準的地方,比如:秦皇島市、上林縣、合肥市、煙臺芝罘區等等。
【合肥市】: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上調至110元 合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調整為13檔,基礎養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余額可依法繼承。昨日,合肥市政府常務會原則通過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意見。
【煙臺芝罘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全面上調 從煙臺市芝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為給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老年居民帶來更多實惠,進一步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健康有序發展。 該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統一提高至每人每月140元,新標準從今年1月起執行,惠及了全區1.1萬名城鄉居民。
【秦皇島市】:養老金上調15元 從秦皇島市人社局獲悉,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5號),自2014年7月1日起,秦皇島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上增加15元。
【上林縣】:每人每月至少增加124元 根據自治區正式下發的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文件通知,上林縣社保局及時對全縣符合條件人員的養老金進行調整,每人每月至少增加124元。
目前,全國各地都在上調養老金,不止以上提到的地區。 綜合以上養老調整的例子,可以看出,雖然各地上調標準都不一樣,但基本有以下特點: 特點一:增設繳費檔次 特點二:繳費補貼標準增加 特點三:特困群體代繳保費標準提高 特點四:基礎養老金標準提高 特點五:有喪葬補助金 特點六:賬戶余額可繼承
南京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2015退休職工漲工資方案出爐南京養老金改革后 退休工資待遇計算標準和方法 在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方面,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推進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縮差并軌,到2015年基本實現我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統籌一體發展的目標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全市城鄉居民(包括城鎮老年居民、城鄉繳費人員、農村老年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計發標準統一提高至每人每月310元。調整待遇部分從今年1月1日起執行。屬于此次調整待遇范圍的領取待遇人員即年滿60周歲及以上的為37.93萬人。 在六城區被征地人員社會保障的待遇調整方面,從2011年1月1日起,新增加的被征地養老年齡段人員,按照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生活保障金的3.5%增發后再增加105元(60元普調標準+45元繳費年限養老金)。 例如:王某,2013年1月起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待遇,調整前待遇標準為956元/月。 計算公式:956元 (1+3.5%)+105=1095元 調標后該人員待遇標準為1095元/月。 2004年4月10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被征地以及按照規定納入的基本生活保障人員,按本人本次調整前月計發標準的10%增發,調整后每人每月再增發60元。 例如:李某,2008年1月被征地,按3.76萬元選檔繳費后納入基本生活保障,現年68周歲,調整前享受待遇標準為605元/月。
計算公式:605 (1+10%)+60=726元/月 調標后該人員享受待遇標準為726元/月。 1983年8月1日至2004年4月9日期間被征地納入老年生活困難補助的人員,每人每月增發45元,由285 425元/月調整至330 470元/月。 基本生活保障人員月計發標準: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為4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為60元;年滿80周歲以上的為80元。
老年生活困難補助人員月計發標準: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為3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為50元;年滿80周歲以上的為70元。 此次調整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間領取保障金的人員自7月1日起進行待遇調整。截至2014年底,全市享受征地保障待遇的人員共有13.86萬人,其中市本級(玄武區、秦淮區、建鄴區、鼓樓區、雨花臺區、棲霞區)享受征地保障待遇的人員共有3.98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