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工傷保險待遇申請需要哪些材料?具體內容請看下面的介紹。
住院醫療
被認定為工傷的職工(住院醫療)申請醫療待遇或傷殘待遇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工傷認定通知書》的工傷認定號;
(2)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3)醫療費原始發票;
(4)醫院住院病歷首頁及醫院微機打的總清單;
(5)醫院診斷證明書;
(6)醫院的出院證明;
(7)工傷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
(8)工傷職工就診介紹信;
(9)統籌信息單。
門診
被認定為工傷的職工(門診)申請醫療待援或傷殘待遇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工傷認定通知書》的工傷認定號;
(2)醫院診斷證明書;
(3)醫療費原始發票;
(4)門診處方及病歷本;
(5)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6)工傷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
(7)工傷職工就診介紹信;
(8)統籌信息單。
工亡職工或供養親屬
工亡職工或供養親屬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工傷認定通知書》的工傷認定號;
(2)死亡證明或火化證明;
(3)工亡職工的人事檔案;
(4)工亡職工家屬提出的待遇申請書;
(5)統籌信息單;
(6)工亡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7)被供養戶口簿、身份證、公安戶籍管理的生存證明;
(8)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的無生活來源的證明;
(9)被撫養子女提供獨生子女證或出生證,配偶提供結婚證;
(10)有關部門的孤寡老人或孤兒的證明;
(11)養子女(養父母)公證書;
(1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供養親屬的鑒定結論;
(13)其他材料。
職業病
職業病應提交以下材料:
(1)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2)統籌信息單;
(3)身份證復印件;
(4)檔案;
(5)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所發生的原始費用發票;
(6)介紹信。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工傷保險待遇的內容,希望以上的內容能夠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