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生孩子能報銷醫療保險嗎?
答:只有在參加社會統籌醫療保險的前提下,又參加了生孩子醫療保險,才可享受此項待遇。各地情況不一樣,現就沈陽的清況向你介紹一下。
一、產假期間參保職工享受的待遇
參保人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流產、引產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生育生活津貼(產假工資)。2005年7月至2006年6月,沈陽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152元。
具體細化為:
(一)妊娠7個月(28周)及以上分娩的或者妊娠不滿7個月(28周)提前分娩的女職工,享受3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另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女職工,還可按下列規定增加生育生活津貼:難產或剖宮產的,增加15天的生育生活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個嬰兒,增加15天的生育生活津貼;符合計劃生育晚育(女職工年滿23周歲以上,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政策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增加2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
(二)妊娠3個月(12周)及以上、7個月(28周)以下引產或者流產的女職工,按1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三)妊娠3個月(12周)以下流產的女職工,按15天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提醒:符合計劃生育晚育政策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男職工,按15天計發護理假工資。
二、生孩子醫療保險費補貼
女職工從妊娠到分娩期間所發生的產前檢查費、接生費、剖宮產手術費、分娩住院費和藥費;流產、引產、計劃生育手術的診療費;剖宮產術中遇見子宮肌瘤的手術費都屬于生孩子醫療保險醫療補貼的診療項目范圍。生孩子醫療保險費實行限額補貼,超過限額補貼部分由個人承擔。具體補貼標準為:
妊娠3個月(12周)以下流產(包括自然流產、人工流產、藥物流產)的,補貼200元;妊娠3個月(12周)及以上,7個月(28周)以下引產或流產的,補貼400元;正常產的,補貼2300元(含產前檢查費);難產及剖宮產的,補貼3200元(含產前檢查費);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補貼增加300元。
放置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的,補貼120元;放置或者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劑術的,補貼120元;雙側輸卵管結扎或者復通術的,補貼400元;輸精管結扎或者復通術的,補貼630元;剖宮產術中遇見子宮肌瘤、卵巢腫瘤(包括卵巢囊腫)等手術的,補貼分別增加500元。
提醒:生孩子醫療保險費實行限額補貼。低于補貼標準的,按照實際發生的醫療費補貼;超出限額補貼標準的部分,參保人員個人支付。
三、參保人員在什么情況下不能享受生孩子醫療保險待遇?
下列不能享受生孩子醫療保險待遇:計劃外分娩或非婚生育;因選擇胎兒性別終止妊娠;因自殺、自殘、斗毆、酗酒、吸毒、他傷、其他違法行為和醫療事故、非本人主要責任交通事故造成妊娠終止;涉及嬰兒的醫療、護理、保健等;超出生孩子醫療保險規定范圍的服務。
提醒:參保人員因妊娠、分娩、流產、引產手術所致的嚴重并發癥、合并癥,符合住院標準并辦理生孩子醫療保險轉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審批手續的,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享受基本醫療保險,不享受生孩子醫療保險。
四、參加生孩子醫療保險的定點醫院?
參保人員應先到醫療保健機構或婦幼保健機構建立《孕婦保健手冊》。早、中期產前檢查,應在生孩子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包括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并取得生孩子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或婦幼保健機構)范圍內進行。晚期產前檢查、分娩的,應在生孩子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范圍內選擇一所醫療機構進行;參保人員進行流產、引產、計劃生育手術的,應在生孩子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服務)機構進行。
提醒:上述定點醫療(服務)機構一旦選定,原則上不予變更。因難產、嚴重并發癥或者合并癥確需轉院治療的,需經原選定的生孩子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服務)機構開具附有院(站)內專家組簽署會診意見、主管院(站)長同意的轉院申請單,再由參保人員家屬到市基本醫療保險管理中心辦理轉院審批手續。否則,生孩子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生育生活津貼和生孩子醫療保險費補貼。
五、參保人員在外地生孩子如何補貼?
長期在外地(派出機構)工作、探親(夫妻兩地分居)等外出參保人員,用人單位應持單位出具的外地診療證明、《沈陽市城鎮職工生孩子醫療保險異地生育申請表》、本人的醫保IC卡和《醫保手冊》到市基本醫療保險管理中心辦理轉往外地生育、流產、引產、計劃生育手術的審批手續。
提醒:沒有外地診療證明和異地生育申請表,生孩子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生育生活津貼和生孩子醫療保險費補貼。
六、生孩子醫療保險費補貼
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服務)機構進行妊娠檢查、產前檢查、分娩、流產或者計劃生育手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待醫療終結或分娩后,由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按照《細則》規定的補貼標準抵減參保人員支付的符合生孩子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
提醒:參保人員在外地生育或者因急診在非本人選定的定點醫療(服務)機構生育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待醫療終結或者分娩后,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時間向市基本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申領生孩子醫療保險費用補貼。
七、參保人員在享受生育生活津貼期間,單位是否還需支付產假工資?
參保人員在享受生育生活津貼期間,公司可以不支付產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