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在外,你永遠不知道自己會遇到什么意外,所以非常需要購買意外保險。今天從一個28歲女子新婚旅游,遭遇車禍保險公司拒賠的案例說起。
01真實案例
28歲的小李,和愛人張先生結婚之后,想要進行一次“說走就走”的旅行,于是在旅行社抱團準備廣西4日游,并簽署一份旅游合同,同時繳納了4119元的旅游費用,并購置一份保險。
簽訂合同的第二天,小李和丈夫乘坐旅行社安排的客車去往機場,結果客車在高速路上突然爆胎,撞上了前方的汽車,發生嚴重事故。而小李在這場事故中左臂嚴重受創,送往醫院救治,鑒定小李為八級傷殘,左胳膊肘為九級傷殘,而小劉也因此車禍導致流產。
住院期間,旅行社墊付醫療費用,但對于傷殘賠付金、后續治療費用等,一直未有一致意見。
于是,小李對旅行社和保險公司提起訴訟。
法院:旅行社的合同缺少賠償依據,所以不予賠付,需退回旅游費用;保險公司承擔醫療費23萬元,并承擔傷殘賠償等金額28萬元。
02案例分析
案例情況相對簡單,小李旅游發生意外,符合意外險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造成身體傷害的特征,所以應當給與賠付。而小李流產也是意外引發的事故,理應給與一定賠償。從這里也可以看出旅行社合同和保險合同的區別來,所以很多時候有一份保險還是有必要的。
市面意外險主要分為一年期意外險和長期意外險,但也有旅游意外險,像一些客運汽車的短途意外險,或者騎行意外險,保障時間相對較短,十一國慶將至,假期出行還是有必要配一下旅游意外險這條安全帶的,看似簡單的幾塊錢,用到的時候卻能起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