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中包括各種各樣的身體險種保障,可以給人們日常看病、住院提供報銷的服務,但有些人在遇到了工傷之后,去報銷才發現公司并沒有給自己繳納工傷保險。那么,醫療保險沒交工傷怎么辦?
醫療保險沒交工傷怎么辦?要求公司賠償。
1、沒交保險出現工傷的話,由用人單位承擔全部的工傷賠償責任的。
2、《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工傷保險參保范圍:
1、凡在本省境內的各類企業的職工、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工傷保險條例決定參加工傷保險;
2、繳費比例:工傷保險基金的征集比例應根據各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和工傷事故及職業病的發生頻率實行行業差別費率和浮動費率,按用人單位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征集,標準為工資總額的0.3%至2.5%。
工傷辦理程序:
1、職工傷殘鑒定結論或工亡批復下達后,用人單務工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位應及時指派專人與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聯系辦理待遇申報撥付手續;
2、申報時,用人單位應填寫《職工工傷(亡)保險待遇申報審批表》和《工傷醫療費核銷驗收單》連同醫療費原始發票、《工傷認可證》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因工殘廢證》、勞動行政部門對工傷職工因工死亡批復、工傷(亡)之前12個月的工資發放表、供養直系親屬證明、職工本人身份證和繳費證明等一并上報;
3、屬交通事故的,須上報交警部門對事故的責任分析和處理意見;
4、屬因公外出期間失蹤的須上報當地公安部門出具的失蹤證明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宣判書;
5、工傷(亡)兼有民事賠償的應積極尋求民事賠償,在民事賠償完后,填寫《職工工傷(亡)民事賠償情況表》連同民事賠償調解書等有關文書復印件。
以上就是小編為你介紹的關于醫療保險沒交工傷怎么辦的知識,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