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從事單位的生產或者工作時遇到意外受傷,我們事后應該找誰負責呢?是自己認虧還是讓單位給予賠償呢?那么遇到這樣的情況,認定工傷基本標準是什么?工傷保險的待遇有哪些?
一、怎么認定工傷
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者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系本單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與本單位有關的科學試驗、發明創造和技術改進工作的;
3、在生產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病的;
4、在生產工作的時間和區域內,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緊張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后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5、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
6、從事搶險、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的活動的;
7、因公、因戰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到企業工作后舊傷復發的;
8、因公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傷害或者失蹤的,或因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后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和必經路線上,發生無本人責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道路交通機動車事故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1、企業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工傷職工或其親屬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保險待遇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申請期限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12、工傷職工本人或者其親屬沒有可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由本企業工會組織代表工傷職工提出待遇申請。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申請應當經企業簽字后報送。企業不簽字的,工傷職工或其親屬可以直接報送申請。
13、勞動行政部門接到企業的工傷報告或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申請后,應當組織工傷保險經辦機構進行調查取證,在七日內作出是否認定為工傷的決定。特殊情況可以延長,但不得超過三十日。
二、工傷有哪些保險待遇
1、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2、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3、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4、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5、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以上就是小編為你介紹的關于工傷有哪些保險待遇的知識,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