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社會中,在我國大多數的勞動者都是會購買五險一金,在五險中一險就是我們的工傷保險,它的目的在于當勞動者出現工傷的時候可以進行相應的賠付。那么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時發生工傷該如何處理?
一、單位未交工傷保險的發生工傷怎么辦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改正;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單位發生工傷事故,各項待遇全部由單位負責支付。根據這些規定,若用人單位沒有為職工建立工傷保險關系,沒有為職工繳付工傷保險費,違反了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是用人單位應當履行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義務。因而,必須全額承擔工傷賠償責任。
若單位給員工購買社保的,則一般是五種保險都是要購買的,而單位未買工傷保險其實也就意味著此時沒有購買社保,根據相關規定,此時可以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改正。而要是在員工發生了工傷事故的話,此時也是由用人單位按照相關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二、工傷保險的賠付范圍是怎樣的
工傷認定是工傷保險的認定的前提,根據我國最新出臺的保險法,工傷認定有以下條件: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同時,根據本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以上就是小編為你介紹的關于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時發生工傷該如何處理的知識,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由此可見,用人單位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為職工建立工傷保險關系,按規定繳納工傷保險費,這樣,既較好地保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又有效地分擔了企業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