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人們工作期間常常會不小心有工傷。但是遇到工傷怎么辦呢?根據明確規定,對于一定的項目有相應的賠償標準以及計算方式,當員工在工作期間有工傷,可以根據標準要求公司對員工作出合理的賠償。工傷醫療費和工傷康復費的計算在勞動糾紛中十分重要,它關系著遭遇到工傷的人,能否獲得足夠的補償。那么工傷賠償項目和標準及計算方式是什么呢?
工傷醫療費和工傷康復費的報銷標準
一、工傷醫療費
(一)工傷醫療費報銷條件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二)工傷醫療費報銷范圍
1、農村醫療保險報銷范圍
(1)門診補償:
①村衛生室及村中心衛生室就診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藥費限額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藥費限額50元。
②鎮衛生院就診報銷4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100元。
③二級醫院就診報銷3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④三級醫院就診報銷2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⑤中藥發票附上處方每貼限額1元。
⑥鎮級合作醫療門診補償年限額5000元。
(2)住院補償
①報銷范圍:
a、藥費:輔助檢查包括心腦電圖、x光透視、拍片、化驗、理療、針灸、ct、核磁共振等各項檢查費限額200元;手術費(參照國家標準,超過1000元的按1000元報銷)。
b、60周歲以上老人在興塔鎮衛生院住院,治療費和護理費每天補償10元,限額200元。
2、城鎮醫療保險報銷范圍
(1)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
(2)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3)有些城鎮規定鄉鎮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要逐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最后一條根據每個地方不同政策而定)便可以享受醫療報銷。
二、工傷醫療費用報銷的程序和所需時間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單位應當在自事故傷害之日起30天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的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果用人單位錯過申請工傷認定時間,受到傷害的勞動者及其近親屬,也可以在受到傷害的一年之內申請工傷認定的。申請工傷認定,社保受理后,60天內作出工傷認定結論。工傷參保職員必須在醫療終結后一年內,由用人單位經辦人辦理工傷保險醫療費用報銷手續。在資料齊全的情況下,醫保經辦機構30日工作完成費用審核結算,次月中旬市社保基金中心下撥款項。但如遇有疑問、大額醫療費用、需調查取證的,費用審核結算則不受30個工作日限制。如后期還需要進行治療,請到勞動能力鑒定部門申請后續醫療期。需要說明一點申報工傷醫療費用時申請撥付對象為單位的,工傷保險核銷后的醫療費用是撥付給單位的。
三、工傷醫療費用報銷的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工傷保險;
2、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進行治療;
3、已經過工傷認定。
我們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難免會遇到一點工傷,總的來說,工傷醫療費具體可以報銷的部分根據各自辦理的醫療保險的不同也有所差異。因此都在工作期間發生工傷一定要向公司反映,取得應得的賠償,保護自己的權利。工傷康復費主要是病人出院后的后續費用,這些費用視情況由用人單位或工傷保險基金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