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醫療保險中,異地安置包括兩個內容,一個是退休異地安置,一個是在職長期駐外。兩者共同點就是參保人都在外地。為了維護在異地生活或居住的婁底醫療保險參保人的合法權益,婁底社保局規定,只要符合條件的醫保參保人即可申請醫療保險異地安置就醫。
婁底醫保異地安置
【受理機構】:婁底市醫保處醫保服務大廳
申請醫保異地安置條件:
1、退休回原籍或長期與子女居住且戶口轉出本市至原籍或子女居住地且在本市無住房;
2、常駐外地工作一年以上(單位批準成建制)。
申請醫保異地安置資料:
1、異地安置申請報告;
2、身份證/戶口簿;
3、診療手冊/IC卡;
4、《湖南省婁底市市直醫療生育保險異地安置人員就診醫院申報審批表》。
申請醫保異地安置流程:婁底醫療保險參保人符合條件辦理異地安置者攜帶規定資料到市醫保處醫保服務大廳領取相應表格,按要求填報審批后備案。
【補充說明】
1、異地安置人員在異地申請審批備案的定點醫院住院和辦理了轉院審批手續,轉省內醫院住院的轉院自負比例10%,轉省外醫院住院的轉院自負比例15%。
2、已辦理異地安置手續人員的門診醫療費用每年報銷一次,由單位或個人持其門診費發票和IC卡到市醫保處辦理個人帳戶支取手續,個人帳戶不足部分自費。
3、辦理異地安置人員在異地就診定點醫院住院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出院后,憑疾病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明細清單、診療手冊、IC卡、有效正規發票到市醫保處審核報銷。
4、異地安置人員住院醫療費用實行年度定額包干、超支不補的管理辦法,定額包干標準為上一年度市直退休人員住院平均統籌基金支付的費用。
5、異地安置人員在所申報選定的當地醫保定點醫院以外醫院住院的醫療費用,一律不予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