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了解更多關于沈陽哪些人能參加醫保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沈陽市醫療保險政策規定,沈陽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國有、集體、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私營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和退休人員應參加沈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
用人單位按照在職職工上年工資總額的8%比例繳納;在職職工按照本人上年工資收入的2%比例繳納。
另外,已參加養老保險并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的靈活就業人員,個體工商戶業主及從業人員,自由職業者及未與用人單位建立明確勞動關系等人員,也可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以上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用人單位與職工個人繳費比例之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比例為10%或6.8%。
職工醫保繳費年限咋確定?
《社保法》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按照沈陽市醫療保險相關政策規定:
參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最低年限為滿25年,且在沈陽市實際繳費年限不得低于5年;繳足最低年限仍未達到退休年齡的職工應當繼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未繳足最低年限的,必須以上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單位繳費比例一次性繳足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納入統籌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