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你可有福了,天上掉了2500元錢給你撿!早知如此,我當初應該像你一樣,要老板給我交失業保險費,現在后悔也來不及了!”在縣就業管理處窗口,農民工王某既羨慕又難過地對已經領到失業保險金的張某說。
王某和張某8年前一起被招進某公司。公司老板提出與兩人簽訂勞動合同時,張某欣然接受;王某當時想著自己可能不會在一個公司呆太久,就沒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只簽訂了一份簡易的協議,沒有勞動合同,公司自然也沒有為其繳納社會保險金。8年后,公司效益滑坡,兩人打算自謀職業,公司告訴張某,由于8年來公司一直為其繳納社會保險金,其中包括失業保險金,張某憑本人身份證可以到縣就業管理處領取失業保險金,而王某此時才意識到,自己當初的選擇是不明智的。
失業保險費是社會保險費的一部分,城鎮職工每交滿1年可享受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繳納1年以上的部分每8個月增發1個月失業保險金。月額度為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70%至80%,農民工享受月額度為城鎮職工的40%,如今年農民工可享受的月額度為196元。
近年來,農民工難以切實享受失業保險金待遇已成為失業保險制度面臨的新難題,農民工成為我縣失業保險擴面的重點群體。為破解這一難題,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在擴大失業保險覆蓋范圍,切實保障農民工失業后的基本生活權益,增強保障功能方面做出諸多積極努力:加大了農民工失業保險政策的宣傳力度,拓展了失業保險業務窗口到社險辦,下發失業保險文件通知到各個企事業單位;放寬農民工失業保險待遇享受的條件,農民工只需憑單位提供相關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等簡易材料,就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加大對企業失業保險費的征繳力度,防范企業偷逃失業保險費用等等。目前,我縣已登記參加失業保險的農民參保人數為13689人,累計已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農民工有1179人。但是,在為根本改善農民工工作沒有固定性和保障現狀進行積極工作的同時,勞動保障部門更希望農民工自己能夠提高意識,主動爭取享受失業保險的權利,敦促單位履行應盡的繳費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