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是員工在失業后可以領取的保險金,這是對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上的一種救濟金。但是想要領取失業保險金也是符合領取條件的。下面,小編就和大家一起來看看寧波失業保險是怎么領取的相關介紹吧。
一、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失業人員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女16-50周歲,男16-60周歲,例女A,1966年8月出生,失業必須在2016年7月前辦理)內,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小提示: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必須同時具備兩個特征,即
①因本人原因
②由本人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如只具備其中一個特征,則為“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常見的有以下幾種情況: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四)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二、辦理材料
1、寧波市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2、寧波市失業人員登記證明書
3、勞動合同
4、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
5、一寸照2張
6、社保卡(原件及復印件)
7、居住證或臨時居住證(異地)
8、所有掛靠協議書及原始發票(靈活就業人員)
Ps:個體工商戶業主,還應提供工商、稅務部門注銷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的有效證明。
三、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程序
1、申請人在解除勞動合同60天內每月25日前,向居住所屬的區或鎮社保機構提交申請資料;
2、經辦部門對資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發放《失業保險待遇卡》;
3、申請人攜帶社???存折)、《失業保險待遇卡》于次月15日后,到廣發銀行東莞分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四、注意事項
1、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內,從辦理手續的次月起必須每月1次(辦理時間: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兩個工作日前)攜帶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就業失業登記憑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到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資格驗證手續。
2、無正當理由不按照規定辦理領取手續的,停止發放失業保險金,連續兩個月不按照規定辦理領取手續的,視同重新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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