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和領取期限是什么?下面小編就為大家啊整理了相關內容,歡迎閱讀!
南京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及期限
領取標準
2016年1月起,南京市失業保險金月標準上限由1630元上調至1770元,月增加140元。
最高標準:1770元/月
最低標準:910元/月
注:2016年1月1日后核定的失業保險金月標準高于1770元的,按1770元計發。2015年底前已核定失業保險金的不做調整,仍按原標準計發。
領取期限
1、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10年的,每滿1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個月;
2、累計繳費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為24個月;
3、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年限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24個月。
南京失業保險參保時間和參保材料是什么?
參保時間
每月1-25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參保材料
1、戶口簿
2、本人身份證原件
3、《靈活就業人員認定證明》
4、與原單位中止社保關系的,另需攜帶《南京市職工社會保險關系變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