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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繳費標準:
目前,北京的單位繳納工資總額的1%,個人繳納月平均工資的0.2%,其他地區有所差異。籌集的失業保險費,不分來源渠道,不分繳費單位的性質,全部并入失業保險基金,在統籌地區內統一調度使用。農民工個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你不能做的:
1、我最近剛剛辭職,公司一直為我繳納失業保險,如果我近期不工作,能否領取失業保險?
不能。領取失業救濟金需為“非自愿性”失業,即不是自己主動提出辭職。如果是個人主觀決定辭職,則不符合領取失業救濟金條件。假如是被公司裁員,而戶口又不在本城市,多數省份不負擔外地戶籍者的失業保險,需將手續轉回戶籍所在地領取失業救濟金。
2、失業后,能否一直領取救濟金?
不能。領取失業救濟金的總月數與連續繳費年限有關,連續交費1年以上不滿2年,領取3個月的失業救濟金;連續交費2年以上不滿3年,領取6個月的失業救濟金;連續交費3年以上不滿4年,領取9個月的失業救濟金;連續交費4年以上不滿5年,領取12個月的失業救濟金;連續交費5年以上的,按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救濟金,但最長不超過24個月。
此外,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交費時間重新計算。
3、如果從未領取失業保險,退休后繳納的失業保險金能否退回?
不能。失業保險的保費全部劃入統籌基金,用于支付失業救濟金,不再返還給繳費人。這一性質,跟商業保險中的消費型保險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