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了解成都市生育保險報銷情況,請參見以下介紹。
1、凡按規定正常繳納生育保險,達到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繳費年限(按當地規定為1個月至12個月),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2、可享受的主要治療是:
(1)生育津貼(產假工資:繳費基數/30天×產假天數);
(2)生育醫療費用(包括因懷孕、生育發生的醫療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品費等),采取定額支付,標準以當地規定為準。
生育保險報銷費用須知
1、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規;
2、初次參加生育保險的人員從辦理之月起連續不間斷參保繳費滿12個月生育的,已參加生育保險的人員連續繳費不間斷滿12個月(不含補繳)后生育的;
3、在生育、流產施行前應持有計劃生育部門批準的生育指標。
各類生育費用報銷所需資料(所有證件均為有效原件及復印件):
1、女職工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
《成都市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一式兩份(加蓋學校行政公章)、勞動合同書、本人身份證、財政部門制作或監制的醫療服務收費票據、出院證明書、生育指標、嬰兒出生證或其他醫學證明、婚姻證明。
2、男職工生育醫療費補貼:
成都市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一式兩份(加蓋學校行政印章)、勞動合同、個人身份證、財政部門開具或監制的醫療服務收費單、出院證明、出生指標、嬰兒出生證明或其他醫療證明、結婚證明、配偶戶口本、配偶社會保險關系證明或配偶失業證明。成都職工參加生育保險,初次參加生育保險的人員從辦理之月起連續不間斷參保繳費滿12個月生育的,已參加生育保險的人員連續繳費不間斷滿12個月后生育的;生育、施行計劃生育手術之日起90日內到相關部門辦理生育待遇撥付手續,逾期的視為自動放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