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在上下班途中買菜發生意外都能被認定為工傷呢?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強調,這還要緊扣《工傷保險條例》。該條例中明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可認定為工傷。這意味著,上下班途中買菜,只有在發生交通事故且非本人主要責任的前提下,方可認定為工傷。
“如果在買菜過程中與人發生口角或摔傷跌傷等,皆不能認定為工傷?!毕嚓P負責人表示。 昨兒起,《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正式實施。而在規定中,最高人民法院對于四種上下班途中的工傷認定進行了解釋。其中,上下班途中買菜發生意外也可以算工傷最為引人注目。
對此,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指出,上下班途中買菜時發生意外可認定為工傷,須有兩大限定:一是發生交通事故;二是認定者為非主要責任。 據昨起正式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對于廣受社會關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傷認定,明確了四種認定情形:
(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三)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這就框定了上下班途中的工傷認定前提:合理時間、合理路線。而對于合理路線,最高法相關人員給出的解釋是,如下班途中需要到菜市場買一點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順路,這就是合理路線。由此,上下班途中買菜發生意外,也可認定為工傷。 那是不是在上下班途中買菜發生意外都能被認定為工傷呢?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強調,這還要緊扣《工傷保險條例》。
該條例中明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可認定為工傷。這意味著,上下班途中買菜,只有在發生交通事故且非本人主要責任的前提下,方可認定為工傷。“如果在買菜過程中與人發生口角或摔傷跌傷等,皆不能認定為工傷?!毕嚓P負責人表示。 同時,該負責人指出,上下班途中的工傷,像接孩子、順路買菜等都可算其為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但如果是下班后朋友聚會、逛街、購物、娛樂等等,則不屬于工傷認定的范疇。
據悉,上下班途中發生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進行工傷認定時其申請材料中應當附具司法機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交通運輸、鐵道等部門或者法律、行政法規授權組織出具的相關法律文書。
案例一 某男,雙休日下午四點半離開公司時,在公司門口發生意外,要求認定為工傷。 但經查,當天該男子并非因為加班而去單位,而是跟同事相約打牌,打完牌之后離開公司去吃飯。就此,盡管其是在離開公司途中發生意外,但并非因為工作原因,故不認定其為工傷。
案例二 某高爾夫球場經理,在冬季歇業期間,去高爾夫球場,之后開車撞上大樹。其表示盡管處于歇業期間,但是為了跟人談合作之事方去球場,要求認定為工傷。 但經調查,其去球場并非工作原因,同時當時確為球場歇業期,也無法提供與人洽談合作事宜的相關證據,故不予認定工傷。后經過法院的兩審,也維持了原認定結果。 更多資訊盡在太平洋保險在線商城,太平洋保險在線商城(www.yzryyl.com)期待您的光臨。
關于保險,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有的人仇視保險,認為是一種商業欺詐;有的人正視保險,將保險作為生活的保障;還有的人帶著投機的心理,將保險視為賺錢的捷徑,企圖通過各種不法手段套取更多的保險金。而在購買保險過程中,“重復保險”是否意味著“重復理賠”呢?
首先,讓我們一起來看一看“重復保險”的具體內涵:投保人對同一保險標的、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分別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保險公司訂立保險合同,且保險總額超過保險價值的保險。前半部分的意思其實非常好理解,就是一種保險買了好幾份,比如在兩家保險公司分別買了2份定期壽險,這種情況就屬于重復保險了。
那么后半部分所說“保險總額超過保險價值”是什么意思呢?
其實這句話闡述的是超額保險的定義,據此可以將重復保險分為“超額復保險”與“未超額復保險”, 保險總額超過保險價值的部分,是不能獲得賠償的。
由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只要具備以下兩個特點,就是重復保險:
1. 投保人與兩個及以上的保險人訂立了保險合同;
2. 在投保人與不同的保險人分別訂立的保險合同中,保險標的、保險利益、保險事故都是相同的。
一般情況下,給付型的重復保險都是可以賠付的,但補償性(報銷型)的重復保險則不能賠付。
壽險:可以。壽險是以人的生命為保險標的的,可以重復獲賠,畢竟生命無價。
重疾險:可以。重疾險是確診即賠的給付型保險產品,也可以重復獲賠。比如,老王同時在兩家保險公司各買了50萬保額的重疾險,一旦確認患了保險合同規定的重疾,就可以獲得100萬的賠償。
不過,這里需要特別注意一點,有些重疾險的健康告知會問一個問題:“是否在其他保險公司購買過重疾險”或者“保額超過50萬的重疾險”。這個問題要如實回答,如果撒謊的話,后期可能被拒賠,畢竟保險公司之間也是會經常通氣的。
醫療險:大部分不可以
這里的醫療健康險是指那些費用報銷型的保險,和意外險里面的意外醫療和意外住院津貼一樣,都以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為限進行報銷。再加上原始報銷單據只有一份,保險公司需要根據原始報銷單據進行報銷,你一旦在一家保險公司報銷過了,再去另外一家就沒有單據可以報銷了。
綜上來看:重復保險中,對于給付型保險產品(如壽險、重疾險和部分意外險等)可以重復獲賠;而對于補償型產品(如醫療險和其他財險)是不可以重復獲賠的。
為解決就業困難者的就業和生活問題,相關的工作部門一直在做著一些積極的工作,上海市社會事務局近日發布了一項對就業困難者的救助政策,提高了對就業困難者的補貼標準,重申了對就業困難者的認定標準。就業難,擴大了就業難者的認定范圍,包括長期失業的青年和多重殘疾家庭成員。圍。下面將詳細介紹2017年上海市就業困難人員的補貼標準和認定標準。
哪些人可以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以下是2017年上海市就業困難人員的認定標準:
<P>1在法定工作年齡內具有工作能力和就業愿望是刻不容緩的,但由于自身條件的限制,很難實現就業。2.失業6個月以上的;
3.大齡失業人員、協保人員、離土農民(男性年滿45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
4.零就業家庭成員;
5.低收入困難家庭成員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
6.中度及以上殘疾、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或一戶多殘家庭成員;
7.大齡或領取生活費補貼期滿的被征地人員;
8.缺乏工作經驗,處于實際失業狀態一年以上,切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服務半年以上,多次推薦就業崗位仍未實現就業的35歲以下青年;
9.刑滿釋放、戒毒康復等有特殊困難的其他人員。
10.不符合以上條件,但是愿意到綠化市容、物業管理、涉老服務、郵政快遞、養護服務等政府認定的特定行業相關用人單位以及涉農單位一線非管理類工作崗位就業的上海市戶籍勞動力,也可申請認定“特定就業困難人員”。
2017年上海就業困難人員補貼標準、期限
2017年上海就業困難人員補貼包括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補貼和“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補貼兩類。其標準為:
(一)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補貼、期限
1.崗位補貼: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的50%;
2.社會保險費補貼:以上海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作為基數計算的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繳費額中用人單位承擔部門的50%。
按照上海市2016年的標準來算的話,上海就業困難人員補貼標準=崗位補貼13140元/年+社會保險費補貼6628元/年=19768元/年。
3. 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補貼期限:最長3年。
(二)“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補貼、期限
1.社會保險費補貼:按照上海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作為基數計算的應繳社保費的50%。按照上海市2016年的標準計算,社會保險費補貼應該是8851元/年。
2靈活就業補貼期:最長3年。
1993年6月25日,勞動部辦公廳對廣東省勞動局《關于核定職工退休年齡執行哪一個文件的請示》的函復(勞辦發(19933 67號)答復如下:我部1993年4月17日《關于核定職工退休年齡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33 8號)與1990年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公安部合發的《關于辦理干部退(離)休等手續時認定出生日期問題的通知》 (組通字[1 9903 24號)基本精神是一致的。在辦理職工退休手續認定出生日期時,應按勞辦發[1993]8號文件的規定執行,即: 凡啟用了居民身份證的,在辦理職工退休手續耐應以職工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出生日期為準。對于執行中發現居民身份證與本人檔案記載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應會同職工本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查證核實,按照職工管理權限和戶口管理權限批準認定的出生日期作為計算年齡和戶口登記的依據,查證材料歸入本人檔案;對于需要更改居民身份證的,要抄送職工常住戶口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按有關規定辦理。
一旦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以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要求受害者提交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什么?包括哪些程序?下文將詳細為大家解答。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通過對交通事故現場勘察、技術分析和有關檢驗、鑒定結論,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責任后所作的技術性結論,該結論不具有拘束力和執行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一種證據。作為證據,當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認定書的真實性、可靠性和科學性提出質疑,法院應依證據規則審查其效力性及證明力,若有其他證據證明其存在錯誤,法院不應采信該證據,而應以自己審理認定的事實作為定案根據。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了兩種程序:一種是按照簡易程序處理而制作的“事故認定書”,一種是按照普通程序或一般程序處理而制作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依照條例第八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報警,應當及時趕赴現場,對未造成人身傷亡,事實清楚,并且機動車可以移動的,應當在記錄事故情況后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對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對屬于前款規定情況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適用簡易程序處理,并當場出具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通警察可以當場對損害賠償爭議進行調解”,公安機關交通管事部門可適用簡易程序,當場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對于適用一般程序的,依照條例第九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及《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事故,應在下列期限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三、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五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四、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太平洋提示:綜上可知,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一種技術性結論,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事故證據。此外,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主要包括簡易和普通兩種程序。以上為太平洋保險為您提供的關于保險內容的介紹,具體的保險產品咨詢和服務內容,請訪問太平洋保險官網www.yzryyl.com及撥打客服熱線95500進行咨詢。
針對日前有部分市民向本報反映軍人傷殘等級證為何到衡陽市殘聯不認可問題,6月21日,記者專訪了市殘聯副理事長曾東華。他說,已安排的殘疾軍人,經傷殘鑒定符合國務院規定的殘疾標準,并辦理有,方可計入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
日前,一位市民反映說,為解決殘疾人就業,國家出臺了一系政策,按照各地相關政策規定,一些行政、事業性單位必須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這是一件好事。在他的朋友當中,有一些是從部隊轉業退伍的軍人,他們有的在部隊搶險救災中致殘致傷,當時有部隊出具的傷殘等級證,轉業到就業單位后,就業單位將這些傷殘軍人名單報到市殘聯年檢時,市殘聯卻不認可這些傷殘證。這位市民不明白的是:軍人傷殘等級證為何到衡陽市不認可?部隊傷殘證到衡陽市殘聯認可的標準是什么? 曾東華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安排殘疾人就業,是指用人單位將持有的殘疾人安排為單位正式職工,或與殘疾人依法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國家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已安排的殘疾軍人,經傷殘鑒定符合國務院規定的殘疾標準,并辦理有,方可計入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曾東華說,中國殘疾分類標準與部隊傷殘等級標準有嚴格的區別,認定標準不一樣,在部隊認可的傷殘按中國殘疾分類標準不一定認可。
導讀:隨著社會的發展,各種不穩定的因素也是急劇增加,給自己給家人買一份意外傷害就成了一種保障,也因為其保費一般是一年一交,價格較低,所以意外傷害保險幾乎成為了人人必買的保險,但是你知道它的保險認定條件嗎?你知道它的保險制度嗎?意外傷害保險指被保險人在遭遇突然發生的意外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者死亡時,保險人所在的保險公司按照所簽訂的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對被保險人進行賠付的保險。
據小編所知,極大多數人購時只是關心保費以及保額,很少會注意到保險的范圍已經賠付的比例等,再加上很多人都不會發生意外事故,所以人們對這方面的了解都只是被動的,這就導致了一旦傷害發生,聯系保險公司進行理賠時遇到重重阻礙,才想到去了解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范圍以及保險制度,但這時已經來不及了,當知道自己所買的保險完全用不上時,你后悔了嗎?意外傷害保險的定義里面最核心的詞匯是“意外”,首先,這個意外是指不能預料到的,疾病不屬于意外的范疇;其次,意外傷害必須是客觀發生了的,不能是推測。“傷害”,指被保險人的殘廢或者死亡。殘廢分兩種情況,第一是身體的某一部分永久的缺失了,如手、腿等;第二是身體某一器官的正常生理機能的永久性喪失。死亡也分為兩種,一種是醫院按照正常程序宣告病人死亡;另一種是已經被各方證明的生理死亡?!柏熑纹谙蕖?一般意外傷害保險的責任期限是三個月或者六個月,被保險人需要在責任期限內提供死亡或者殘廢證明,否則保險公司不予給付保險金。
最后需要注意的一點是,發生的意外傷害是造成被保險人死亡或者殘廢的直接原因,也就是保險學中的近因,如果是其他原因,則需判定相關程度再來確定應賠付的保險金,相關法律中對這些也是進行了嚴格的規定。通過以上的介紹,相信大家對于意外傷害保險的確定已經有了一定的了解,當然,關于這方面的法律規定以及更詳細的保險制度如果有不明白的,您可以撥打相關保險公司進行咨詢,相信您會得到滿意的回答的。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房
根據新的政策,家庭成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劃為家庭范疇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申請貸款購房時,就會按照二套房政策執行。
2.未成年時名下有,成年后再貸款購房
根據目前銀行 認貸又認房 ,如果不出售現有房產的情況下,再貸款購房是屬于二套房的,將按照二套房的政策執行。如果按過去政策,未成年時的房產只要沒貸款,再申請房貸不算二套。
3.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
過去只 認貸 ,這種情況不算二套房,但現在加了 認房 ,雖然沒有貸過款,但只要是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名下有房產,在不賣掉且申請貸款的情況下,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4.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后再貸款購房
目前銀行對二套房認定是 認房又認貸 ,也就是說雖然貸款買的房產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沒有任何住房,但因為其之前有貸款記錄,再申請房貸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購房使用商業貸款,再次購房使用貸款
目前公積金貸款政策也比較嚴格,只要借款人有過房貸記錄,不論房貸是否結清、房產是否出售,即便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貸款購房,婚后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但兩人戶口沒有在一起
夫妻雙方結婚后雖然戶口沒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過結婚登記?,F在,銀行在批貸時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戶口本外,還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狀況證明,而結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單身證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購房時也會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后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
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統中能夠查到房貸記錄,那么即便離異后房產判給一方,另一方再貸款購房時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這使得很多試圖通過"假離婚"來規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東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