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工傷保險費交付的問題有什么?工傷保險費交付金額和方式是怎樣的?
工傷保險費交付金額和方式是怎樣的?
問:我是一位農民工,在一次包工頭安排清理攪拌機的過程中被另一名農民工誤開機械造成我左手掌小指、無名指切除,右肩鎖骨斷裂。在出事當中包工頭均已支付相關醫療及生活所有開支費用,現已出院1個月。先經司法部門鑒定為7級傷殘,由于我與包工頭無相關勞動合同,且出事至今尚未辦理工傷手續,現與包工頭及施工單位協商賠償事宜,請教問題有以下幾個:
1、按什么方式進行賠償,如果一次性賠償我可以得到多少賠償(出事時我工資為1500元/月),在補償時是否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公證后協議才生效?
2、肇事那位農民工、包工頭及施工單位在這次事故中分別要承擔什么樣的責任并需進行什么樣的補償?
3、如果協調不成功我應當采取什么樣的方法?
4、還有什么需要我注意的地方?
答:從你反映的情況來看,如果你受雇于包工頭,那么該案屬于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而不是工傷案件。
由于你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受傷,所以責任由雇主承擔。
如果與包工頭就賠償事宜協商不成,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要求對方支付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等各項損失。
協商賠償如果協商得好,可能會高于賠償標準。公證并非必須。無論是否達成協議都最好在雙方間有一個書面的東西作為證據。否則,對方有可能耍賴,不承認雇傭了你。
醫療費、誤工費等是實報實銷的。今后可能發生的醫療費后續治療費也需要進行鑒定。精神損害賠償金通常難以取得,或者難以取得太多。殘疾賠償金要以收入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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