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給我們帶來了很多便利,但它在某種程度上來說,也是一種危險的交通方式,當然,這個危險并不是來自于汽車的本身,而是來自于周圍環境和人為的操作不當,于是車險就成為了購買汽車的一個標配,但是購買了保險并不代表就可以高枕無憂,下面來看看劉先生的這個案例。
劉先生在社區停車,不到一年前,他剛買的一輛雷克薩斯倒車時撞到了墻角,尾燈也壞了。保險公司的損壞檢查員來現場查看后,他說,光是損壞的,保險公司不承擔責任。如果你倒車時損壞了車燈,保險公司會賠償的。
出事后,劉先生覺得很奇怪,因為他說我為什么不在光線單獨損壞的時候付錢,而只在它被其他地方損壞的時候付錢呢?福州的劉先生對這個問題感到困惑。我們一起來看看事情發生的經過是怎么樣的,事情發生在7月16日這一天,劉先生在所居住的福州金城花園小區內停車,剛買不到一年的一輛雷克薩斯在倒車時撞到墻角,后車燈撞壞。保險公司的勘損員趕來查看過現場后,表示車燈單獨損壞,保險公司免責,如果你倒車撞壞車燈的同時還撞壞了其他地方,保險公司會賠。
據介紹,單獨損壞拒賠的不僅是車燈,后視鏡、玻璃、輪胎、輪轂等部件單獨損壞,同樣拒賠,許多人不知單獨損壞拒賠,劉先生與保險公司簽訂的保險合同中,有這樣一條:車燈單獨損壞或倒車鏡單獨損壞,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該保險公司書面回復稱,倒車鏡、車燈單獨破碎險屬于車輛損失險的附加險,在投保車輛損失險的情況下可以進行加保。劉先生沒有選擇相關附加險,所以此次事故中車燈單獨破碎無法獲賠。
就車燈單獨損壞保險賠不賠的問題,詢問了十多位車主,他們的回答比較一致:保險公司應該賠吧。有的車主說,好像車玻璃單獨碎了,投了玻璃險才會賠,不知道車燈等部件存在單獨附加險種。隨后,詢問了多名律師,他們表示不是很清楚,要看過保單和保險合同才能確定。
讓我們看看事件發生后,專業人士怎么說的。一位曾在某保險公司理賠部工作的專業人士表示,對于車燈、后視鏡、玻璃、輪胎、輪轂等零部件的損壞,保險公司不僅拒絕單獨索賠,而且保險公司也沒有賠付。除非購買相應的附加險,否則這類保險有幾十種。此外,一切險的概念本身就是一種誤解。這只是保險銷售人員推銷保險產品的一種噱頭,很容易誤導消費者。像劉先生這樣的車,如果把所有的附加險都買了,實現了所謂的全險,每年的保費大概在幾萬元左右。即使保險已全部購買,也不意味著你可以在任何情況下得到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