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事先對保險產品和保險功能缺乏了解,許多人事后發生了許多保險糾紛。保險糾紛出現后,不僅給投保人造成了或多或少的損失,也給保險公司帶來了很多麻煩。其實,保險糾紛是可以避免的,下面對一個保險案例進行分析,希望大家能對保險有更多了解,也能對被保險人有所幫助。
我們首先一起來看看案例的具體情況:張女士在倒車入庫的時候,不慎將在車尾指揮的兒子給撞傷,花了幾萬元治療費。張女士想,自己的車上了第三者責任險,應該能得到賠償。于是,事發后她到保險公司索賠,結果遭到拒賠。張女士對此不解,為什么買了第三者責任險無法得到賠償?
分析方案:我們先來看看第三者責任險的條款,上面寫著:“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損失,不論在法律上是否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通俗來講,所謂的“第三者”,已把四種人排除在外,即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發生事故時的駕駛員及其家庭成員。
在這次意外事件中,如果張女士撞的是任何一個不相干的人,保險公司都是要賠的。不過,張女士的兒子要是買了意外傷害險和意外醫療險的話,那么他們在經濟上的損失還可以減少一些。
在購買保險前充分了解保險相關知識,有利于避免保險糾紛。同時,我們在購買保險的時候要注意遵循最大誠信原則,投保人需要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保險中一個小小的“隱瞞”,將來就失去了索賠權,總而言之保險于我們而言據有重要的保障作用,但是我們也要注意一些事項,以免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