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明白員工進入公司是需要與企業簽訂一定的合同來預防不可知的事故,合同是來保障雙方的利益的,而且我們最關心的就是工傷保險,這方面的保險是需要進行一定的費用繳納的,那么工傷保險應該向哪個部門進行繳納呢?
工傷保險向哪個部門繳納
工傷保險費是指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依照工傷保險規定的繳費比例繳納的費用。所以工傷保險費是由勞動者的所在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由企業或雇主按國家規定的費率繳納,勞動者個人不繳納任何費用。用人單位的費率按照國家規定的行業差別費率和浮動費率制來確定,一般在0.5%~2.0%之間。
企業沒有參加工傷保險,職工是否按國家規定享受有關待遇,職工發生傷亡事故后,經認定為工傷的,不管是否參加工傷保險,都依法享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但是符合規定的工傷待遇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保險費的征繳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的征繳規定。即:
用人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后,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工傷保險費。
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納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納數額。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并按核定數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后,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用人單位應當以貨幣的形式全額繳納工傷保險費。
工傷保險費不得減免。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并入工傷保險基金。
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有權按照規定查詢繳費記錄。
1.工傷保險費征收有哪些程序?
參保登記、確定繳費費率、申報繳費、繳費核定是征繳工傷保險的基本程序。
參保單位應當按照規定時間、程序申請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核,對符合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辦理登記后,繳費單位應當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后,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工傷保險費。
2.參加工傷保險單位如何辦理工傷保險登記?
參加工傷保險的單位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及《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工傷保險登記。
一、參保單位申請辦理登記手續時,應如實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一式三份,并攜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到規定的社保經辦機構進行參保登記。辦理工傷保險登記是認定是否參加工傷保險的首要標志。
二、單位申請辦理工傷保險登記時,應根據工商登記和主要經營生產業務范圍,對照工傷保險行業風險分類表填報本單位的行業類別。社保經辦機構對其填報的行業類別核準后,予以辦理登記。
3.參加工傷保險單位如何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
繳費單位辦理登記后,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變更社會保險登記。
繳費單位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或有關機關批準或宣布變更事項之日起30日內,填寫《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一式三份,并攜帶工商營業執照和有關部門批準和變更證明以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證件資料,到原登記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工傷保險登記。
4.參加工傷保險單位如何辦理工傷保險注銷登記?
繳費單位發生解散、破產、撤銷、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工傷保險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注銷登記。繳費單位發生營業執照注銷或吊銷;被批準解散、撤銷、終止;跨統籌范圍轉出;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自發生之日起30日內,填寫《社會保險注銷登記表》一式三份,并攜帶有關手續和資料,向原登記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注銷工傷保險登記。
繳費單位在辦理注銷工傷保險登記前,應當結清應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
5.如何確定參保單位工傷保險繳費費率?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征繳部門按參保登記核定的行業風險類別,依據分類行業基準費率標準確定參保單位的繳費費率。
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工傷保險的相關知識的具體介紹,對于保險是對個人的保障的,而且是會進行一定的賠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