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運輸保險中有好幾個保險種類,其中一個就是平安險,這一名稱在我國保險行業中沿用甚久,其英文原意是指單獨海損不負責賠償。根據國際保險界對單獨海損的解釋,它是指部分損失。因此,平安險的原來保障范圍只賠全部損失。
但在長期實踐的過程中對平安險的責任范圍進行了補充和修訂,當前平安險的責任范圍已經超出只賠全損的限制。概括起來,這一險別的責任范圍主要包括:
1、在運輸過程中,由于自然災害和運輸工具發生意外事,被保險貨物的實物的實際全損或推定全損。
2、由于運輸工具遭擱淺、觸礁、沉沒、互撞。與同一運輸工具上其他物體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險貨物的部分損失。
3、只要運輸工具曾經發生擱淺、觸礁、沉沒、焚毀等意外事故,不論這個事故發生之前或者以后曾在海上遭惡劣氣候、雷電、海嘯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被保險貨物的部分損失。
4、在裝卸轉船過程中,被保險貨物一件或數件落海所造成的全部損失或部分損失。
5、運輸工具遭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在避難港卸貨所引起被保險貨物的全部損失或部分損失。
6、運輸工具遭自然或災害或意外事故,需要在中途的港口或者在避難港口停靠,因而引起的卸貨、裝貨、存倉以及運送貨物所產生的特別費用。
7、發生共同海損所引起的犧牲、公攤費和救助費用。
8、發生了保險責任范圍內的危險,被保險人對貨物采取搶救、防止減少損失的各種措施,因而產生合理施救費用。但是保險公司承擔費用的限額不能超過這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施救費用可以在賠款金額以外的一個保險金額限度內承擔。
以上就是關于國際貨運險中平安險的知識了,平安險保障了貨物運輸中事故發生后的損失,給運輸過程中的貨物保駕護航,無論是海運、陸運、還是空運多種途徑,都可以購買此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