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一些工作單位并沒有給員工購買工傷保險,當出現工傷事故時,工傷員工無法使用工傷保險就醫,有買了醫保的就只能通過醫保就醫。那么工傷就醫與醫保區別是什么呢?
工傷就醫與醫保就醫的區別
一是針對的對象不同。
醫保針對的是病,且有規定的個人自負比例;工傷保險針對的是因工受到事故傷害的人員,或舊傷復發部位,或并發癥的醫療費用,且按規定實報實銷。
二是享受待遇的條件不同。
醫保報銷范圍、報銷比例都達不到工傷保險規定的范圍和比例。但發生事故傷害后,需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后才能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
三是享受待遇的標準不同。
醫保待遇中,個人需按比例承擔相應費用,在治療期間按病假處理。而工傷保險,因工傷發生的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就有9項:
1.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2.住院伙食補助費;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3.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4.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5.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6.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7.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勞動能力鑒定費。由用人單位支付的有3項:治療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8.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9.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相關知識】
1.參加工傷保險有什么好處?
因工傷發生的醫療費、康復費、輔助器具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異地就醫交通食宿費,均由社會保險支付。停工留薪期間,單位按原工資福利待遇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還由單位支付護理費用。
2.如何繳納工傷保險費?
各類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都須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工按月繳費,職工個人不繳費。對于建筑施工企業而言,相對固定的職工,應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繳費金額為該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繳費費率之積;對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建筑項目使用的建筑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可按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繳費比例為工程項目總造價的2%計算。
3.繳費基數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由低到高,將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劃分為一類至八類。德州市統一執行基準費率,各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對應的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一類至八類分別為該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2%、0.4%、0.7%、0.9%、1.1%、1.3%、1.6%、1.9%。新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初次確定費率時,按所在行業基準費率執行。已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按新的行業風險分類重新劃分行業類別。
綜上所述,醫療保險報銷通常只會涉及到員工在治療過程中所產生的醫藥費,而工傷保險報銷不僅包括了醫療費,還包括了住院期間的伙食補貼、康復訓練費用、傷殘護理費等,同時,工傷治療期間的工資由用人單位支付。因此,如果按醫保報銷,員工會喪失很多經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