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工傷保險參保人員工傷認定需提交哪些材料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一、辦理工傷保險應提交的材料:
《社會保險登記證》(未辦證的除外)、《社會保險費申報表》、《參保單位登記表》、《參保人員登記表》、《職工工資花名冊》、上年度《勞動統計年報表》及《財務統計年報表》,其中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的用人單位還應填報《社會保險登記表》和《社會保險費費種登記表》,并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1、營業執照、批準成立證件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
2、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3、銀行賬號證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護照等)。
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作業的職工參保時,用人單位應出示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資料、職工健康監護檔案,填報《健康監護檔案登記表》。
二、工傷保險有關期限規定:
1、事故報告:3個工作日,重大事故24小時內報告,同時在本單位內公示5個工作日。
2、認定申請:單位申請:30日。個人或工會申請:1年。應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合同》復印件、病情診斷證明、有關證件、考勤、證人證言、公示及安監、交警、衛生、司法等部門出具的可作為因工致傷(病)證明的材料。
三、工傷保險參保人員工傷認定需提交的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或《輕傷處理申請表》一式四份(需社保業務員簽注是否參加工傷保險)。
2、傷(病)情診斷證明及傷者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現場目擊證人的證明(證明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簽名證明)。
4、出勤或因公出差的有效證明材料。
以上就是小編為你介紹的關于工傷保險參保人員工傷認定需提交哪些材料的知識,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