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醫療保險如何看門診?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基本醫療保險如何看門診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以下是為大家介紹參保人員門診就醫的流程、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規定以及門診就醫報銷范圍。
參保人員就醫須知
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規定
參保人員可憑醫療保險卡自行選擇本市范圍內的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就醫。參保人患急病時,可就近在定點或非定點醫療機構急診就醫。在非定點醫院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醫療保險不予支付,由參保人員完全自付(公差、異地安置人員在統籌區以外的除外)。
門診就醫藥量的規定
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每次處方藥量,急性疾病不得超過3日量,普通慢性病不得超過7日量,患有特殊慢性疾病且病情穩定需長期服用同一類藥物的,不得超過30日量。門診、急診所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在個人帳戶中劃扣,個人帳戶不足支付時,由參保人員個人自付。
門診特定項目包括下列范圍
1.在二、三級醫院急診留院觀察進行的治療;
2.在一級定點醫院或者基層醫療機構開設的家庭病床進行的治療;
3.患惡性腫瘤、尿毒癥,在指定的定點醫院進行門診化學治療、放射治療或者透析治療;
4.經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批準在指定的定點醫院施行腎移植手術后,繼續在其門診進行的抗排異治;
5.其他經市政府批準增設的疾病或者治療項目。女性生育保險。
接受門診特定項目治療的規定
1.參保人員因急診需在二、三級定點醫院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治療的,由醫院主診醫生確認并辦理留觀手續。
2.參保人員因患惡性腫瘤或尿毒癥,需在門診進行化學治療,放射治療或透析治療的,腎移植手術后在門診進行抗排異治療的,由三級醫院主診醫生提供病歷摘要,提出診治理由,填寫《廣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項目診斷證明書》(一式二份),經副主任醫師以上的人員或科主任簽字,醫院的醫務部門審核蓋章,由職工或所在單位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批同意后,在指定的醫院治療。
3.需要開設家庭病床治療的,由參保人員本人提出申請,經診治的醫院同意后,可在指定的一級醫院(含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開設的家庭病床進行治療。以上人員的基本醫療費用,個人支付部分,在參保人員個人帳戶中劃扣,個人帳戶不足時,由參保人員個人自付。
住院治療的規定參保人員患病經醫院診斷需要住院治療的,持醫療保險卡和按醫院的有關規定辦理住院手續。住院期間,如醫院使用屬個人自費的藥品、診療項目及服務設施的,應征得病者或家屬簽字同意;參保人員住院治療符合出院標準不按規定出院的,自醫院醫囑出院日期之次日起發生的費用由個人自負。住院的基本醫療費用,個人支付部分,在參保人員個人帳戶扣劃,個人帳戶不足支付時,由參保人員個人自付。出院帶藥的規定參保人員出院帶藥繼續治療的,藥量一般不超過7日。
基本醫療保險對住院床位費的規定:
1.普通病房住院床位費:以不高于C級四人以上房間床位費為標準。
2.無菌隔離以及危重病人搶救的住院床位費,以不高于監護室床位費為標準;但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在層流病房的住院床位費,以不高于該床位費為標準。
3.門(急)診留觀床位費,以不高于C級六人以上房間床位費為標準。轉院治療的規定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要市內轉院治療的,須經本人就醫的醫院主診醫生提供病歷摘要,提出轉診理由,填寫《廣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轉院登記表》(一式二份),經副主任醫師以上人員或科主任簽字,由醫院的醫務部門審核蓋章,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急、危重病例急需轉院的,可先行轉院,3個工作日內由轉出醫院按規定到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補辦轉院備案手續。
門診特定項目基本醫療費用統籌基金起付標準
起付標準以上年度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基數,全年度累計按在職職工10%,退休人員7%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