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醫療保險是我國推出的一項重大惠民政策,而醫療保險的轉移更是將此惠民政策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目前有很多網友在熱議,參保人員異地流動后其醫療保險關系如何辦理轉移手續?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如何才能順利轉移醫療保險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首先要在原參保地辦理醫保關系注銷手續,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醫保關系轉移申請,憑轉出地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合)憑證》以及原參保地醫保繳費憑證,填寫《醫療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到市社保基金結算中心辦理醫保關系和個人賬戶轉移手續。
辦理醫保關系轉移手續時須注意兩點:
第一,有接收單位的,由單位辦理醫保手續。沒有接收單位的,個人應在終止原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后的三個月內參保繳費。
第二,辦理醫保關系轉移時,三種醫保關系可以自由轉換。三種醫保關系是指城鎮職工基本醫保、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醫保關系轉移后,從次月起享受轉入地相應待遇。辦理手續期間發生醫療費用的,如在規定的3個月內參保繳費,轉入地經辦機構按規定支付相關醫療費用,如超過3個月沒有辦理參保繳費,轉入地經辦機構不予支付未繳費期間的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