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生育保險辦理需要什么材料?想要了解更多關于辦理蘇州生育保險需要什么材料和條件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辦理條件:
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外地駐蘇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或雇工。
辦理材料:
(1)《蘇州市區用人單位職工就業參保登記表》或《蘇州市區用人單位職工就業參保申報花名冊》。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書。
(3)非市區戶籍人員
a.《蘇州市區用人單位職工就業參保登記表》
b.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護照、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c.《蘇州市區用人單位職工就業參保申報花名冊》
注:
1、對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在市區首次參加職工社會保險的人員,應提供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屬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動的,應提供相關原始材料。
2、在市區就業的外國人、臺港澳人員,應提供《外國人就業證》、《外國專家證》、《外國常駐記者證》、《臺港澳人員就業證》等就業證件,或《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對其中具有與我國簽訂社會保險繳費雙邊或多邊協議(協定)國家國籍的人員,申請免除協議規定險種在規定期限內繳費義務的,應提供協議國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