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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進城,醫療待遇如何保障?根據小編的了解,石家莊市對進城落戶農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關系轉移接續工作作出規定,農民進城落戶,基本醫療保障待遇連續享受。
一、分類
按照現行醫保制度,參保人群看病時分為“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和“參合農民”三類,身份變了醫療保險的險種自然也會發生變化。進城落戶農民是指按照戶籍管理制度規定,將戶口由農村遷入城鎮的農業轉移人口。按照規定,進城落戶農民要被納入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體系,在農村參加的基本醫療保險規范接入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確保基本醫療保障待遇連續享受。
二、待遇
進城落戶農民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參加相應的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未實施居民醫保城鄉統籌的前政策,已經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的進城落戶農民,未實現就業或未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職工醫保的,當年不再參加城鎮居民醫保,仍享受新農合政策;自下一年度起,將其參加新農合的參保繳費和權益享受等信息計入新參保業務檔案,參加戶籍所在地職工或居民醫保,享受相應待遇。實施居民醫保城鄉統籌政策后,進城落戶農民未參加職工醫保而繼續參加居民醫保的,自辦理居民醫保關系轉移手續下月起,享受轉入地居民醫保待遇。
進城落戶農民和流動就業人員等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前后,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中斷不超過3個月且補繳中斷期間醫療保險費的,不受待遇享受等待期限制,按參保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并享受相應的待遇。
三、轉移
進城落戶農民在農村參加新農合等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繳費和權益享受信息等連續記入新參保地業務檔案,保證參保記錄的完整性和連續性。流動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療保障的繳費年限各地互認,參保人在轉出地職工醫療保障記錄的繳費年限累計計入轉入地職工醫療保障繳費年限記錄。參保人轉移基本醫療保險關系時,建立個人賬號的,個人賬號隨本人基本醫療保險關系一同轉移,個人賬號資金原則上通過經辦機構進行劃轉。
提示:進城落戶農民和流動就業人員等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前后,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中斷不超過3個月且補繳中斷期間醫療保險費的,不受待遇享受等待期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