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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醫保和商業醫保有什么區別
“我現在有社會醫療保險,還要不要買商業醫療保險?”不少朋友都在詢問這樣一個問題。其實,這是一個普遍問題,備受百姓關注。那么,“醫保”和“商保”有什么區別?二者到底是什么關系?參加了醫保是否還需要購買商業醫療保險?
醫保:“保”而不“包”
醫保的全稱叫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是社保的一個項目。社保是國家依法建立的使勞動者在遇到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勞動風險時,能夠獲得一定的物質幫助,具有強制性和互濟性的特征。險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
商業保險是指由專門的保險公司按商業原則經營,并通過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自愿訂立保險合同來轉嫁或分散特定風險責任,進而實現損失補償或給付的一種經濟機制。因此,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其實是兩種不同性質的保障。
我國的社會醫療保險提供的是“低水平,廣覆蓋”的醫療保障,對于一些多發病、常見病提供的保障是很有效的;但對于慢性病及重大疾病,個人負擔仍相當重。大病不少的藥物都排除在醫保目錄之外,一些必要的藥物、先進療法,也不在社會醫療保險之內。
相對來說,醫保藥物目錄過于狹窄,許多“救命”的新藥、進口藥被排除在醫保的門檻之外。對于疑難雜癥、重大疾病,新藥、新材料不斷推出,但醫保藥物目錄的更新卻嚴重滯后。除了醫藥費無法完全解決之外,住院及休病假期間,獎金和各種補貼是要被扣除的,只能拿基本工資。這對于病人的生活無異于雪上加霜。
正因為醫保這些缺陷的存在,所以成就了商業保險。
商保:有“保”有“包”
對于消費者來說,作為保障范圍廣、形式多樣的商業保險,具有許多社保所不足的優勢和特性,更具誘惑力。相比之下是有“保”有“包”。
商業保險比社會醫療保險要更細分險種與保障,例如住院保險,上述兩種理賠方式的險種都有,定額賠償就有住院津貼、住院收入保障、手術津貼等等,消費者可根據個人經濟狀況與需求購買不同的住院保險。
目前,擁有醫保的市民購買最多最常見的商業醫療險,主要是重大疾病保險,既可以補充醫保不予報銷的部分,還可以彌補病人的營養費、護理費、誤工費等等。所以有了社會保險,再加上個性化的商業保險的補充,就能讓自己與家人都擁有一把大大的醫療保護傘,免去后顧之憂。
“雙保險”是最佳選擇
對于已經擁有醫保的人來說,購買商業保險可從三個方面考慮:首先能夠保障現有資金的安全,其次保障自己的賺錢能力,最后擁有一些對親人的責任保障。
保障現有資金的安全。也就是購買一些大病保險、醫療津貼保險、意外醫療費用補償保險。這樣,平日小病小痛,社會醫保的門診費用就可解決,若住院可讓商業保險來補貼;若是不幸患了大病,理賠所得的現金就可用來補充醫保不予報銷的不足部分,以減輕自己和家人的負擔。當然,購買的額度,可根據當地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和疾病治療費用的多少來定。
保障自己的賺錢能力。不幸得了大病、發生了意外,不僅耗費大量的積蓄,自己的收入也可能會大大減少,這樣一來必然就會影響家庭的生活水準,所以提前購買因意外暫時喪失工作能力的收入保障保險、養老保險、分紅投資類保險,不管出現任何意外情況,都能保證自己獲得一定的收入,保證家人的生活不受影響。購買額度可根據自己的收入水平及消費水平來定。
保險專家指出,社會醫療保險是競爭社會的“避風港”,能為勞動者提供最“基本”的醫療保障,但保障程度有限。而商業保險也是社會保障的一部分,投保人可以根據投保險種享受到不同保額的保費。兩者相比各有其優勢,也各有其不足。在辦理了社會統籌醫療保險后,可另行購買部分商業保險作為補充,是最佳的選擇。當然,這取決于個人能力。對于那些從事危險性相對較高職業的人來說,選擇合適的商業醫療保險是至關重要的,因為這是一種行之有效的轉嫁風險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