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是一名即將退伍的士兵。入伍前在我們當地的企業已經上了5年班,參加了包括失業保險在內的社會保險。今年我即將退伍,部隊計劃介紹我到一家國有企業工作,同時也鼓勵我自主擇業。我想問問當我退伍的時候,此前的失業保險怎么辦?
答:服役年限視同失業保險繳費年限。
如果你入伍前已經參加失業保險,失業保險關系不轉移到軍隊,由原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保存全部繳費記錄。等到你退出現役后繼續參加失業保險,按規定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那么當你退伍的時候,無論你選擇自主擇業,還是服從分配,你在部隊服役的年限視同失業保險繳費年限。
依據:《關于退役軍人失業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一、計劃分配的軍隊轉業干部和復員的軍隊干部,以及安排工作和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以下簡稱退役軍人),參加失業保險的,其服現役年限視同失業保險繳費年限。軍人服現役年限按實際服役時間計算到月。
二、退役軍人離開部隊時,由所在團級以上單位后勤(聯勤、保障)、機關財務部門,根據其實際服役時間開具《軍人服現役年限視同失業保險繳費年限證明》(以下簡稱《繳費年限證明》)并交給本人。
三、退役軍人在城鎮企業事業等用人單位就業的,由所在單位或者本人持《繳費年限證明》及軍官(文職干部)轉業(復員)證,或者士官(義務兵)退出現役證,到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參保繳費手續。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將視同繳費年限記入失業保險個人繳費記錄,與入伍前和退出現役后參加失業保險的繳費年限合并計算。
四、軍人入伍前已參加失業保險的,其失業保險關系不轉移到軍隊,由原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保存其全部繳費記錄。軍人退出現役后繼續參加失業保險的,按規定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