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縮短失業保險待遇申領流程:
市人社局失業保險處以“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為出發點,把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貫穿于實際工作中,近期推出了利民惠民新舉措:進一步縮短了失業保險待遇申領審批時限,實現一個月內審批、發放失業保險待遇。即從審批失業人員失業保險待遇開始到失業保險金發放到失業人員手中,30個工作日內辦結。
為此,市人社局失業保險處制定了嚴謹規范的失業保險待遇審批流程,從用人單位為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辦理減員、申領待遇登記、稽核、核實金保工程信息、多部門待遇聯審、為失業人員辦理繳納醫療保險費等一系列流程作出相應規定,對每個環節的時限作出具體要求,工作時限安排節奏緊湊,各部門工作銜接相互制約、環環相扣。
失業保險待遇流程的縮短,使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和醫療需求得到更為及時和有效的保障。但是,我市仍有部分失業人員因種種原因未能享受相應待遇。
《社會保險法》頒布后,由于用人單位的責任,如用人單位未能依法參保和足額繳費或未能及時為其職工申領待遇,導致職工失業后沒有及時享受到失業保險待遇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