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對于勞動者來說很正常,生活中有的人三天兩頭就失業。但是失業也分主動和被動,對于一些被動失業的人可以領取到失業保險。那么主動失業的人也能享受失業保險嗎?下面小編整理了相關內容為您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主動失業者也能享受失業保險嗎
從《失業保險條例》規定看,本人自愿主動辭職的,不屬于“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情形,不可以領取失業金。
相關知識:哪些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
按《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哪些情形可以歸為“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1、終止勞動合同的(如合同到期而終止,或單位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終止);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符合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其他情況。
如果符合以上情形解除勞動關系的,應屬于“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由單位出具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可以依規定領取失業金。
另外,失業金可以按月領取,也可以一次性領取,比如辭職創業或外埠失業人員可以一次性領取,具體視當地規定而定。關于失業金領取標準,根據《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
對于這個問題,本文為大家做了詳細的介紹,看完之后您就清楚了。根據根據可以知道,主動失業的人不能享受到失業保險,只有滿足條件的失業人員才能依法領取到失業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