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在非本人意愿的情況下中斷就業的可依法領取失業保險金。蘭州失業保險領取條件有哪些?其流程是怎樣的?職工足額繳納失業保險1年以上,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并有求職要求的,可依法領取失業保險金。蘭州失業保險領取條件有哪些?想要了解更多關于蘭州失業保險是如何領取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蘭州失業保險領取條件
1、職工足額繳納失業保險1年以上;
2、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3、已經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4、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相關規定可享受其它失業保險待遇。
蘭州失業保險領取材料
1、企業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文件;
2、審核繳費年限后的《職工失業保險手冊》;
3、審核后的本人檔案;
4、《蘭州地區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審批表》:
5、失業人員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
6、失業人員本人兩張一寸免冠照片。
蘭州失業保險領取期限
1、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3、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4、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蘭州失業保險領取標準
蘭州失業保險金每人每月108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