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了解更多關于上海辦理生育保險要提交的資料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條件的生育婦女,可自生產或流產后九十天內向單位或者個人繳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申請手續,其中失業婦女向戶籍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請手續,在提出申請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生育婦女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計劃生育審核表》;
二、生育婦女的身份證;
三、生育機構出具的《生育醫學證明》;
四、失業婦女還須提交失業保險機構審核的《勞動手冊》;
五、委托他人申請的,還須提供委托人的委托書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
六、農村婦女,按本市城鎮社會保險規定繳費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的生育婦女另外還要提供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繳費情況證明;
七、在本市就業,并參加城鎮社會保險的非本市城鎮戶籍生育婦女。單位沒有參加農村社會保險,但按本市城鎮社會保險規定的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醫療費的職工。
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生育婦女,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具有本市城鎮戶籍的從業婦女,其所在單位已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并按規定建立了個人賬戶;
二、具有本市城鎮戶籍的失業婦女,從業時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并按規定建立了個人賬戶;
三、具有本市城鎮戶籍的自由職業者,非正規就業組織的人員,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并按規定建立了個人賬戶的;
四、其他在本市城鎮單位就業,并按本市城鎮社會保險規定的繳費比例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生育婦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