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生育保險流程是怎么樣的?生育保險申報流程生育保險制度是國家通過對懷孕、分娩女職工給予生活保障和物質幫助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其宗旨旨在于通過向職業婦女提供生育津貼、醫療服務和產假,幫助她們恢復勞動能力、選擇工作崗位。生育保險提供的生活保障和物質幫助通常由現金補助和實物供給兩部分組成。不過生育保險怎么辦理呢?
生育保險辦理流程
一、流動人口辦理生育保險流程:
雙方身份證
雙方戶口本
結婚證
流動人口婚育證或電子婚育證明
一孩和二孩生育登記相關證明
母子保健手冊
如夫妻屬再婚史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
注:1.一孩的出示:戶籍地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或現居住地打印的《電子婚育證明》;二孩的要求出示:戶籍地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或現居住地打印的《電子婚育證明》。
2.戶籍地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如《準生證》、《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等。
3.《電子婚育證明》可在戶籍地計生部門打印,如現居住地打印電子婚育證明的前提是申請人戶籍地計生部門已將申請人信息上傳國家平臺,并在現居地計生部門查詢得到才能打印。
4.申請人到現居住地村(居)填寫本申請表,由村(居)計生部門提交鎮街計生行政部門終審,并根據情況在鎮街審核欄填寫審核結果,并簽名蓋章。
二、戶籍人口辦理生育保險流程:
一孩:雙方身份證
雙方戶口本
結婚證
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
母子保健手冊
二孩:雙方身份證
雙方戶口本
結婚證
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
小孩出生證(第一孩)
母子保健手冊
1、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村(居)填寫申請表,由村(居)計生部門審核加意見并蓋章后,本人到鎮街計生行政部門終審,并根據情況在鎮街審核欄填寫審核結果,并簽名蓋章。
2、根據申報表審核結果,將符合政策對象名單錄入“東莞社保城鄉一體化管理系統”,并將申報表歸檔保存。
辦理生育保險需要提供的資料
(1)《社會保險登記表》;(2)《參加基本養老、工傷和生育保險人員增減表》;(3)《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工傷和生育保險申報匯總表》;
報銷方法
生育保險共保四項內容:
一、生育津貼;二、生育醫療費用;三、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四、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費用。
生育保險與醫療保險共用一個藍色的《北京市醫療保險手冊》,不再單發生育保險手冊,結算的流程完全按照醫療保險的流程進行。女職工生育津貼按繳費基數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女職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15天。女職工妊娠不滿4個月流產的產假為15天至30天,妊娠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產假為42天。假如一女工工資3000元,則生育津貼為每天100元,正常產假可補貼90天,雙胞胎就是105天了。
如果生產的前后費用超過了報銷費用怎么辦?超支時要與醫院簽協議,超出住院定額標準之外的部分,按照規定,醫療機構對定額付費項目,除嬰兒費、超出支付標準的床位費外不得向參保職工另外收取費用。參保職工要求提供另外醫療服務項目或藥品時,醫療機構要與職工簽訂自費協議。非京戶生育費用走醫保非本市戶口職工的生育待遇可以由醫療保險解決。
生育險最高可報銷4000元,生育險和醫保報銷底限不同。由于生育險只有生產的在職女職工受益,所以有很多不符合條件的人要靠醫療保險報生育的費用。因此,生育險的診療項目和藥品名錄是和醫療保險一致的。但是生育保險支付最低金額可以達到1900元,而且還有檢查費用的報銷,生育險的最高金額為4000元;而醫療保險的起付線是3000元,最高支付封頂線是7萬元。
醫療費用待遇,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生育保險辦理須知
一、生育保險參保范圍
境內各類企業都要按規定參加生育保險,并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按年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不得欠繳。
二、生育保險費由誰繳納?
根據《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的規定,生育保險實社會統籌,建立生育保險基金,由企業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生育保險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籌集資金。企業按照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生育保險費,建立生育保險基金。
生育保險的待遇主要有哪些?
(1)產假。是指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給予職工在生育過程中保息的期限。具體解釋為女職工在分娩前和分娩后的一定時間內所享有的假期。產假主要作用是使女職工在生育時期得到適當的休息,使其逐步恢復體力,并使嬰兒得以受到母親的精心照顧和哺育。
(2)生育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
生育保險參保職工如何領取生育保險費?
女職工生育、流產或實行計劃生育手術的,由所在企業持《準生證》、《出院證明》、《嬰兒出生證》(或〈死亡證〉)、《居民身份證》、醫療收費票據、單位證明等有關證明材料,到所在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手續,申領生育保險待遇。
根據《烏海市企業職工生育暫行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生育津貼為女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30之商與產假天數之積。護理津貼為男方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除以30之商與護理假天數之積。
生育保險補助包括:
(1)正常產補助1500元。
(2)難產(含剖宮產)補助2500元。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00元。
(4)懷孕滿4個月不滿7個月流產(引產)的,補助1000元。
(5)懷孕滿2個月不滿4個月流產(引產)的,補助600元。
(6)懷孕不滿2個月流產(引產的),補助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