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報銷無錫的生育保險?要了解更多關于無錫生育保險費用的報銷,請參閱下面的介紹。
1、產婦津貼。生育津貼用作對雇主的補償。
2、產婦醫療費。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用(不含孕檢費用)由社會保障經辦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按月結算。超過限額標準的部分不予結算,低于限額標準的按實結算。按實結算額低于限額標準的差額部分,結合年終考核,按60%結付給定點醫療機構。
產婦醫療費用限額結算標準為:三級醫療機構陰道分娩3500元,剖宮產5300元;其他醫療機構陰道分娩2700元,剖宮產3800元。
因生育發生的流產醫療費限額結算標準為:懷孕不滿三個月800元,懷孕三個月以上不滿七個月2000元,懷孕七個月以上2700元。
3、妊娠期檢查費、計劃生育手術費、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以及治療葡萄胎、異位妊娠的醫療費由社保經辦機構與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
4、一次性營養補助費由社保經辦機構直接支付給生育女職工。
5、失業女職工、男職工配偶的生育醫療費和職工因情況特殊在外地醫療機構發生的生育或計劃生育等醫療費用,個人先墊付后,由單位或本人憑相關資料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生育保險待遇結報手續,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結付給單位或本人。
6、經衛生部門或人口計生部門認定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由個人墊付后,員工持相關資料到社保機構辦理結算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