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通過查閱相關資料了解到,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沒有社會保險五險可以分開繳納的規定,因我國處于社會主義的初級階段,社會保險制度確立了保基本的原則,對于有多重勞動關系的全日制職工,重復交叉參加社會保險,不僅管理難,而且不便于維護職工的社會保險基本權益,是不提倡的。從今年7月起,我市將大力推行社會保險一票征繳,用人單位職工只能在一個單位參保繳費。
我市的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都在全市統籌,這四種保險的繳費比例在全市是一樣的。目前,醫保分為26個統籌區域,各統籌區域繳費比例不一致。
市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繳費比例為:
社會保險險種社會保險費率
單位個人
合計32.2%;34.2%;11%
基本養老保險20%;8%
基本醫療保險8%;2%
失業保險2%;1%
工傷保險0.5%;3.3%
以上是為您整理的相關資料,通過以上內容,希望大家對這些問題有進一步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