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能補交社保嗎?這些年的社保能補上嗎?很多人對此不是很了解。很多人年底容易跳槽,導致社保繳費中斷。但是,他們擔心社保補繳的問題,所以通常會詢問可以補繳的社保。如需了解社保跨年補繳的辦理流程,請參見下面的介紹。
一、我們能補交社保嗎
據了解,在跨年度補繳的申請材料中,除原工資單和勞動合同外,還需提交個稅完稅證明,個稅完稅證明首次成為必不可少的要素。
之前社保補繳通常需要的材料包括補繳期間的原始工資憑證、由間斷繳納養老保險時所在單位提供被補繳人在該單位工作期間的勞動合同、被保險人戶口、企業營業執照等。
二、社保跨年補繳的辦理流程:
社保跨年補繳保險費需提供《就業登記花名冊》以及補繳起、止月份本人發放工資的會計憑證。通過勞動仲裁、勞動監察、人民法院等部門出具生效法律文書明確補繳事項的,需提供法律文書原件及復印件。
參保單位給職工社保跨年補繳保險費,需攜帶補繳社會保險費材料,其中市內四區參保人員補繳起、止時間超過12個月的,到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審核,補繳審核通過的,參保單位持補繳申請表到參保所屬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補繳;其他情況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補繳申報審核手續。
一般來講,省有關部門在每年的5月份左右發布上一年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因此,在上一年社平工資公布前,會暫停繳費基數低于上上年省社平工資的繳費人員繳費。需要辦理退休、轉移等業務的繳費人員,可以選擇上上年省社平工資的100%至300%作為繳費基數繳費。一般繳費人員,最好選擇在上年省社平工資公布后,按照自己的財力狀況選擇繳費標準進行繳費。
此外,對于按照上一年度全省社會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繳費的參保人員,如果想使繳費基數達到上一年度全省社會平均工資,只需在下半年提高繳費標準,而不必專門繳費。對于已經繳納全年養老保險費的人員,如果想提高自己的繳費標準,可于每年的12月份上中旬到社保局提出申請,待審核后再去銀行繳納,但基數補繳只限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