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醫療保險包括三部分:
基本醫療保險、大額醫療互助和補充醫療保險。這三部分是縱向依次遞進的三層保障體制。
基本醫療保險,是保障職工和退休人員患病時得到基本醫療,享受基本醫療待遇,是社會醫療保險的主要險種。
大額醫療互助資金,是為了提高職工和退休人員醫療保障水平,減輕個人負擔,對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形式,補充醫療保險則是企業為了不降低職工現有的醫療待遇水平,保證醫療保險制度平穩過渡而建立的,是對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互助的補充形式。
其中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互助資金是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政府補貼,由區社保中心統一管理,按照統一報銷標準使用的。
補充醫療保險,由參保單位從單位工資總額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制定政策自行管理。
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就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性地由國家、單位和個人繳納醫療保險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當個人因疾病需要獲得必需的醫療服務時,由社會醫療保險機構按規定提供醫療費用補償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的作用是什么?
一是有利于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生產的發展。醫療保險是社會進步、生產發展的必要結果。反過來,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會進一步促進社會的進步和生產的發展。一方面醫療保險解除了勞動考的后顧之憂,使其安心工作,從而可以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生產的發展;另一方面也保證了勞動者的身心健康,保證了勞動力正常再生產。
二是調節收入差別,體現社會公平性。醫療保險通過征收醫療保險費和償付醫療保險服務費用來調節收入差別,是政府一種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
三是維護社會安定的重要保障。醫療保險對患病的勞動者給予經濟上的幫助,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帶來的社會不安定因素,是調整社會關系和社會矛盾的重要社會機制。
四是促進社會文明和進步的重要手段。醫療保險是社會互助共濟的社會制度,通過在參保人之間分攤疾病費用風險,體現了“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新型社會關系,有利于促進社會文明和進步。
五是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特別是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保證。
對于醫療保險相關繳納政策是國家根據現在社會的相關實際情況進行制定的,這也是國家對人民關懷的一種體現形式,及時了解相關的政策也能幫助自身進行比對,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知識總結:
根據國家規定,失業者參保是無需繳費的。在失業期間可參加職工醫保,保費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失業保險異地轉移,醫保可隨同轉移。失業者在失業地即可參加職工醫保了,其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為其繳納醫保費的期限,與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相一致。經辦機構應將繳費金額、時間等信息及時告知醫保經辦機構和本人。而在轉移方面,需要執行轉入地職工醫保政策。失業人員停止領取保險金后,經辦機構也將停止為其繳納醫保費用。此時,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可按規定相應參加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或新農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