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期間,員工可以享受很多保險,包括失業保險,只有在特定情況下才能申領。失業補償的注意事項是什么?以下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向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支付的基本生活費,是對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失業人員的臨時補償。
二、取失業金需要注意什么
失業職工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
(1)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屆滿的;
(2)已重新就業,獲得工資性收入或從事個體勞動的;
(3)參軍、升學或出境定居;
(4)被勞動教養或被判刑收監執行;
(5)辦妥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
(6)無正當理由,兩次不接受政府有關部門介紹適當職業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當你領取失業救濟金時,你可能會因為某些原因而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例如,如果你要參軍或出國,或已經重新開始工作,你將根據在公司工作的時間領取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