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許多情況下,當我們對工作不滿意時,我們會遇到辭職或換工作的情況。實際上,我們可以在辭職后領取失業救濟金,你需要原單位的幫助才能領取失業救濟金嗎?接下來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失業救濟金
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一是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履行了一年的繳費義務;第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第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具備上述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并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二、領取失業金需要原單位協助嗎
只有解除勞動合同才可以領取失業金,所以領取了失業金肯定是已經解除了勞動合同了,就跟原單位沒關系了。但是有勞動糾紛的,還是可以投訴原單位。
三、失業金需要哪些條件
享受失業金是有一定條件的: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按規定辦理失業和求職登記的。只要滿足以上條件,是可以享受失業保險金的。
綜上所述,只有解除勞動合同才能領取失業救濟金,因此必須解除勞動合同才能領取失業救濟金,這與原單位無關。但是,有勞動爭議的,還是可以向原單位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