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轉移的程序是什么?有關失業保險金轉移手續的更多信息,請參見下面的介紹。失業保險由失業保險基金、醫療補助、喪葬撫恤金、職業培訓和就業介紹補助等組成。失業保險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業保險金,失業人員只有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項待遇。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是為了鼓勵和幫助失業人員盡快實現再就業而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的費用,一般說來職業介紹的補貼支付給職業介紹機構,由他們為失業人員免費介紹職業,而職業培訓的補貼的支付辦法則不同,有些是直接發給失業人員,有些則是失業人員培訓后報銷,還有的是對培訓失業人員的培訓機構進行補貼。
失業保險金轉移的程序如何
在職職工遷入、遷出省的,應當到原單位失業保險業務受理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手續。職工的保險和繳費證明由經辦機構出具,職工與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繼續辦理失業保險關系,不得轉移資金。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在本省內跨統籌地區轉移的,由遷出地經辦機構出具證明,失業人員憑證明和《職工失業保險手冊》到遷入地經辦機構接續失業保險關系,并按遷入地標準領取失業保險金,不需劃轉資金。
失業人員跨省轉移的,由轉移地經辦機構出具證明,轉移所需資金。失業人員憑證明和資金轉移手續,繼續與遷入地經辦機構建立失業保險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