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報銷有期限嗎?問:我于2018年10月21日生下一個孩子。我在2018年3月去報銷費用時,發現公司在2011年2月替我報銷時,漏付了生育保險費,從三月份到現在還付。我2月份補交時,勞動局告訴我4月份可以去報銷費用。我四月份生孩子已經快六個月了,所以六個月內還能報銷嗎?
答:生育保險的報銷期限是半年,所以你應該在半年內報銷。
問:聽說不同的縣市有不同的政策法規。我來自江蘇南通。半年內可以嗎?我咨詢過社保局的工作人員,給我的回答各有不同,有的說是當年的費用當年報銷,最遲推到次年的1月31號,有的說半年內,所以我就不懂了。南通的政策到底是怎么規定的?
答:國家規定的是半年但是地方上確實也有不同的規定。
根據南通的規定,生育保險報銷是單位人事負責,去南通醫保中心報銷,提供職工個人養老保險手冊或身份證、生育證、新生兒出生(死亡)醫學證明、病歷和出院小結(出院記錄)、相關有效費用收據,必須在6個月內辦理。
如何領取生育保險金?
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條件的育齡婦女在收到申請后,應在柜臺填寫《辦理生育保險申請表》,并提供上述材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填好表格后,他們會收到一個號碼,打完電話后,他們會到相應的窗口進行處理。工作人員會審核你的資料,之后算出生育保險金的金額,大約兩個星期后錢就會匯入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