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孕婦都會做與寶寶健康相關的產檢,以保證準媽媽的健康。但是,很多孕婦在勞動監察期間不知道哪些費用和生育保險可以報銷。讓我們簡單介紹一下。
第一次檢查:婦科檢查、血常規(3類)、尿常規(10類)、心電圖、b超;
第二次檢查:(16―18周)產科檢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規、尿常規、腎功能(3項)、肝功能(5項)、乙肝兩對半、丙肝病毒抗體、梅毒血清抗體、血糖;
第三次檢查:(20―24周)產科檢查、尿常規、彩色B超;
第四次檢查:(24―28周)產科檢查、尿常規;
第五次檢查:(28―30周)產科檢查、尿常規;
第六次檢查:(30―32周)產科檢查、血常規、尿常規、B超;
第七次檢查:(32―34周)產科檢查、尿常規;
第八次檢查:(34―36周)產科檢查、胎兒監護、尿常規;
第九次檢查:(37周)產科檢查、尿常規;
第十次檢查:(38周)產科檢查、胎兒監護、尿常規;
第十一次檢查:(39周)產科檢查、尿常規、B超;
第十二次檢查:(40周)產科檢查,胎兒監護,尿常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