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了解揚州市醫保報銷標準,請參見以下介紹,為減輕患者負擔,揚州市政府在擴大醫保報銷范圍的同時,增加了醫保報銷額度。揚州市醫保報銷按報銷對象可分為城鎮居民報銷和城鎮職工報銷。其中,城鎮居民醫保結算一年內醫療保險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全市城鎮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的六倍。
城鎮居民
住院醫療費用報銷:
起付標準:一級、二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及轉外醫院住院起付標準分別為150元、300元、600元、800元,參保學生兒童在當地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準統一為150元。
支付限額:一個醫保結算年度內居民醫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全市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
報銷比例:
住院起付標準至10萬元(含10萬元)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為70%,10萬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為75%。政府舉辦的基層定點醫療衛生機構住院起付標準至最高支付限額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統一為75%。
門診醫療費用報銷:
報銷比例:
普通門診:一個醫保結算年度內100—500元之間醫保政策范圍內的費用,統籌基金支付比例50%。
城鎮職工
住院醫療費用報銷:
起付標準:起付標準一級醫院為600元,二級醫院為700元,三級醫院為800元。
報銷比例:
二級醫院:起付標準—10000元,統籌基金支付85%,個人自付15%;10001元以上至20000元,統籌基金支付90%,個人自付10%;20001元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以內的,統籌基金支付95%,個人自付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