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企業建立企業年金,應根據《企業年金試行辦法》、《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結合自身的經濟狀況和發展戰略擬定企業年金方案草案,并由企業與工會或職工代表通過集體協商確定。
企業年金方案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參加人員范圍;
(2)資金籌集方式;
(3)職工企業年金個人賬戶管理方式;
(4)基金管理方式;
(5)計發辦法(歸屬比例)和支付方式;
(6)支付企業年金待遇的條件;
(7)組織管理和監督方式;
(8)中止繳費的條件;
(9)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