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生活中,如果我們想要購買失業保險的話是可以的,失業保險通常需要公司為員工進行購買,那么在辦理失業保險的時候需要用到的材料包括哪些?下面,小編整理了以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二、辦理失業金需要什么材料
(1)用人單位應當從失業人員失業之日起3日內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失業人員戶口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備案。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為失業人員及時辦理失業保險手續,影響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應當賠償由此給失業人員造成的損失。
(2)職工失業后,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從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內到失業人員戶口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3)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并出示下列證明材料:
①本人身份證明;
②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③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④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4)失業保險金按月申領。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根據失業人員所在社區(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失業人員就業情況證明,按月為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開具單證,由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我們在辦理失業保險的時候,應該是和社保一起進行購買的,我們在辦理失業保險的時候需要用到的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以及單位出具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并出示下列證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明;;
(二)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三)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四)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應由本人按月到經辦機構領取,同時應向經辦機構如實說明求職和接受職業指導、職業培訓情況。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就醫的,可以按照規定向經辦機構申請領取醫療補助金。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其家屬可持失業人員死亡證明、領取人身份證明、與失業人員的關系證明,按規定向經辦機構領取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其供養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失業人員當月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可由其家屬一并領取。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應積極求職,接受職業指導和職業培訓。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求職時,可以按規定享受就業服務減免費用等優惠政策。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或期滿后,符合享受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可以按照規定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不得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和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辦理機構】
各區、縣(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辦理條件】
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暫住證)、在勞動年齡范圍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且目前無業的下列人員均屬于失業登記范圍(含殘疾人):
1、初中以上各類學校畢(肆)業未能繼續升學的人員;
2、就業轉失業人員(并軌與企業解除關系、個體私營廢業、靈活就業轉業人員);
3、未安置的復員轉業軍人;
4、解放勞動教養、刑滿釋放人員;
5、外來(農村)勞動力(新增加內容,取消城鄉差別);
6、符合失業登記范圍的其他人員。
【所需材料】
失業人員辦理失業登記時,須持本人戶口(暫住證)、身份證、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及下列有關證明材料:
1、初中以上各類學校畢(肆)業人員持畢(肆)業證書;
2、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就業轉失業人員持《解除勞動關系備案表》;個體經營就業轉失業人員持個體經營廢業證明;靈活就業轉失業人員憑《靈活就業協議書》;
3、復員轉業軍人持復員轉業軍人證書;
4、解釋勞動教養、刑滿釋放人員持相關證明;
5、外來(農村)勞動力持暫住證、原居住地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6、其他登記失業人員持相關證明。
西安失業登記證如何辦理
辦理西安失業登記證,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社區或檔案托管處提出申請,領取《西安市失業登記證申領表》《失業人員證明》各一份,由本人其戶口所在地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登記蓋章。
西安失業登記證辦理流程
1、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社區或檔案托管處提出申請,領取《西安市失業登記證申領表》《失業人員證明》各一份,由本人其戶口所在地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登記蓋章;
2、個人持《西安市失業登記證申領表》、《失業人員證明》、及相關材料到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申請審核蓋章。
3、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填寫《西安市失業登記證申領表》花名冊及初審,上報上級勞動保障部門審定辦理。
4、符合規定的勞動保障部門核發失業證。
西安失業登記證辦理地點
戶籍所在地社區或檔案托管處
西安失業登記證辦理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
2、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首頁、本人頁);
3、《畢業證》就業報到證及其他學歷、資格證件及復印件;
4、有關部門出具的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停業破產或停止經營證明;
5、其它證明失業狀況的材料或居住地社區開具的相關證明;
6、兩寸彩照一張。
失業人員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系之日起60日內,持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系的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和3張一寸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鎮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同時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并從辦理失業登記的次月起,持《身份證》、《失業保險金領取證》及《求職證》,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因病不能親自領取的,可委托親屬持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領取證》、《求職證》、《身份證》、醫院診斷證明和代領人的《身份證》代為領取。
具體說來,辦理失業保險的具體流程
一、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
(一)辦理依據
1、《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8號令)
2、《大連市城鎮企業職工失業保險規定》(大連市政府5號令)
(二)辦理條件
1、法定勞動年齡內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2、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
3、已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履行交費義務滿一年的。
(三)辦理憑證
《戶口簿》、《身份證》、《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畢業證》、兩張一寸照片(有《失業證》、《勞動手冊》的請攜帶)
(四)辦理程序
1、自失業之日起30日內本人持相關手續到戶籍所在地鎮(街)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科(所)辦理《失業證》或恢復失業身份手續。
2、持相關證件到甘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失業保險服務區”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手續。
超過60日未辦理失業登記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失業保險待遇。
(五)辦理結果
1、審核未通過:告知其原因。
2、審核通過:工作人員為申請失業登記人員核定應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情況
二、失業保險金領取手續
(一)辦理依據
1、《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8號令)
2、《大連市城鎮企業職工失業保險規定》(大連市政府5號令)
3、《關于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失業人員開展定向就業培訓的通知》(大勞服字[1999]59號)
(二)辦理條件
1、按規定辦理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并有求職要求的;
2、已參加定向就業培訓或符合免培訓條件(已辦理免培訓手續)的。
(三)辦理憑證
《失業證》、《身份證》
(四)辦理程序
1、享受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自辦理失業登記的下個月起,第一個月的11-20日期間(遇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順延),本人憑《失業證》、《身份證》在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驗,以后每個月都必須在11-20日到戶籍所在地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科(所)審驗。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審驗的,視為自動放棄當月失業保險金,不予補發;
2、在《失業證》上加蓋“失業保險待遇審核”印章;
3、在市失業保險計算機管理系統中為其做“審驗登記”處理。
失業人員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系之日起60日內,持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系的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和3張一寸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鎮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同時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并從辦理失業登記的次月起,持《身份證》、《失業保險金領取證》及《求職證》,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因病不能親自領取的,可委托親屬持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領取證》、《求職證》、《身份證》、醫院診斷證明和代領人的《身份證》代為領取。
具體說來,辦理失業保險的具體流程
一、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
(一)辦理依據
1、《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8號令)
2、《大連市城鎮企業職工失業保險規定》(大連市政府5號令)
(二)辦理條件
1、法定勞動年齡內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2、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
3、已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履行交費義務滿一年的。
(三)辦理憑證
《戶口簿》、《身份證》、《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畢業證》、兩張一寸照片(有《失業證》、《勞動手冊》的請攜帶)
(四)辦理程序
1、自失業之日起30日內本人持相關手續到戶籍所在地鎮(街)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科(所)辦理《失業證》或恢復失業身份手續。
2、持相關證件到甘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失業保險服務區”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手續。
超過60日未辦理失業登記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失業保險待遇。
(五)辦理結果
1、審核未通過:告知其原因。
2、審核通過:工作人員為申請失業登記人員核定應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情況
二、失業保險金領取手續
(一)辦理依據
1、《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8號令)
2、《大連市城鎮企業職工失業保險規定》(大連市政府5號令)
3、《關于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失業人員開展定向就業培訓的通知》(大勞服字[1999]59號)
(二)辦理條件
1、按規定辦理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并有求職要求的;
2、已參加定向就業培訓或符合免培訓條件(已辦理免培訓手續)的。
(三)辦理憑證
《失業證》、《身份證》
(四)辦理程序
1、享受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自辦理失業登記的下個月起,第一個月的11-20日期間(遇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順延),本人憑《失業證》、《身份證》在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驗,以后每個月都必須在11-20日到戶籍所在地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科(所)審驗。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審驗的,視為自動放棄當月失業保險金,不予補發;
2、在《失業證》上加蓋“失業保險待遇審核”印章;
3、在市失業保險計算機管理系統中為其做“審驗登記”處理。
問:怎樣?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第8號令第五條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應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受理其失業業務的經辦機構備案,并按要求提供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參加失業保險及繳費情況證明等有關材料。第六條
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第七條
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填寫,并出示下列證明材料:本人身份證明;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一般程序是:用工單位在解除合同時應告知本人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規定,并在7日內報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備案,失業人員應當在被告知失業后60日內,持本單位出具的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到失業保險管理處辦理失業登記手續,領取失業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怎樣金?失業人員應當自失業之日起六十日內,持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和失業、求職登記憑證,到戶口所在地的經辦機構辦理失業金申領手續;無本市戶口的,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每滿六個月繼續申領的,應當接受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對其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審核。辦理部門:各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辦對象資格: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終止勞動合同的;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因用人單位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因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