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補充醫療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兩者之間并不一樣。因為基本醫療保險具有一定的強制性,是單位一定要給職工購買的一份保險。而補充醫療保險是單位和個人自愿參保,是單位根據需求和可能的原因適當增加的醫療保險項目,來提高保險保障水平的一種補充保險。
那么,北京補充醫療保險政策之報銷范圍有哪些呢?具體我們還是來看下文的簡單介紹吧。北京補充醫療保險政策之報銷范圍北京補充醫療保險的報銷范圍與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完全相同。所以,參保人的醫療支出應當符合北京市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的診療目錄、藥品目錄以及服務項目目錄。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自費項目或自負部分,補充醫療保險也同樣不予報銷。其中,北京補充醫療保險的報銷范圍有:
1、根據與用人單位的合同規定,女員工符合國家計算生育政策的生育費用,可以按照北京市生育保險與其他相關規定進行報銷。其中,生育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額合計報銷限額為8000元。
2、參保人急診、住院醫療費用經過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互助基金報銷后,再由補充醫療保險按照與用人單位的合同約定按照比例標準給予報銷。
3、根據與用人單位的合同約定,參保人有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并且具有中國國際的18歲以下獨生子女,包括多胞胎和雙胞胎,其醫療費用可按照50%的比例進行報銷,報銷項目和上限額度可根據合同的約定進行執行。參保人子女需要在二級以上的醫院或公立兒童醫院就醫,如果參加了大病醫療保險的子女,住院費用可先由北京市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報銷結算完畢后再進行報銷補充醫療保險。
綜上所述,北京醫療保險的政策之報銷范圍與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完全相同。所以,只要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的報銷,補充醫療保險都予以報銷,其自費部分不能報銷也同樣不予報銷。以上的介紹就到這里,希望可以給大家帶來幫助。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是我們醫療保險體系中重要的一部分,我國的醫療保險體系主要包括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它是一種社會保險制度,旨在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通過雇主和個人的支付,建立醫療保險基金。被保險人的醫療費用發生后,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以避免或減少職工因病就醫的經濟風險。
我們一起來了解了解2020年福建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及范圍政策規定
(一)普通門診補償待遇
報銷比例50%:
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按實際報銷金額計算400元/人)
(二)特殊病種門診補償待遇
2020年福建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及范圍政策規定
備注:
1、序號為12-18的重病特門費用與住院共用14萬醫保費用累計,享受大病保險待遇;其他特門病種按各自封頂執行,不享受連續繳費激勵機制,也不享受大病保險待遇。
2、對參保滿一年且連續參保的,住院及門診重病特門基本醫保范圍內費用(6萬以內)其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原有的基礎上滿一年提高一個百分點,最高可提高至五個百分點。
3、門診特殊病種和治療項目的臨床確認工作由市、縣(市)定點的二級以上綜合性醫院或專科醫院組織負責,由上述醫院指定相關??聘敝魅吾t師以上(含副主任醫師)的醫師負責作出診斷;但市本級參保人員高血壓病、糖尿病門診特殊病種臨床確認工作由福州市第一醫院、福州市第二醫院、福建省直機關醫院組織進行。
(三)住院補償待遇
2020年福建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及范圍政策規定
關于福建職工醫療保險的住院補償待遇,最后還有兩個備注需要注意:1、多次住院按上述起付標準扣減100元,直至零;全省聯網、異地就醫、轉異地就醫按一號文件執行。2、城鎮居民醫?;鹱罡咧Ц断揞~(按實際報銷金額計算)為800元,但病理產科醫療費用仍按正常住院補償治療執行。
國家為我們提供了很多的社會福利,比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就是國家的福利政策,因為價格低、辦理手續簡單,很多人都有參保。今天為大家簡單介紹一下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相關政策,如果你還沒有參保就看完這個再考慮需不需要吧。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政策你要知道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參保居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值得每個居民參保。
一、參保范圍
(一)學生兒童包括在當地各級各類學校、托幼機構就讀的全日制非在職學生、兒童;當地戶籍在外地就讀的學生、兒童;未入學入托的兒童(含新生嬰兒)但具有當地戶籍或持有公安部門出具的《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憑證》、《居住證》、《居住證受理回執》等有效證明的。
(二)城鄉未就業居民包括具有當地戶籍的農村居民、城鎮未就業居民和其他未就業人員但持有相關有效證明的,比如《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
(三)之前參保過當地的職工醫療保險,但目前已失業滿三個月(含)的人員。
二、籌資標準
(一)城鄉居民醫保有四個繳費檔次可供選擇,分別是高檔、中檔、低檔和兒童檔。其中成年居民參保高檔籌資標準是1600元,其中個人繳費770元,政府補助830元;參保中檔籌資標準是1270元,其中個人繳費440元,政府補助830元;參保低檔籌資標準是1010元,其中個人繳費180元,政府補助830元;學生兒童的籌資標準是990元,其中個人繳費160元,政府補助830元。
(二)登記渠道
1.當地社保中心負責由老干部、民政、殘聯等部門主管的優撫對象、低保、重度殘疾、低收入家庭救助、離休干部配偶或遺孀等特殊身份人員的參保登記工作。
2.社保分中心負責社會福利院、兒童福利院、學校學生、托幼機構兒童和入住在老年福利院、其他福利機構人員,以及失業滿三個月的人員。
3.鄉鎮(街道)勞服中心負責居民家庭、行政村、取得《居住證》等有效證明的未就業人員和退學、輟學等學生兒童的參保工作。
以上就是對2018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政策的簡單介紹,有更多想了解的還可以撥打12333咨詢。國家提供的社會福利在一定程序上緩解了很多家庭看病的問題,但是僅僅只有這個是肯定不夠的,必要的情況下還是需要購買商業保險來附加保障。
南京市將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和門診醫療等相關待遇進行調整,在政策的不斷完善下,居民醫保待遇支付水平不斷提高,新的政策也將更加符合居民醫療的需要。
南京醫療保險政策新調整:首先,新的政策在繳費標準、參保對象、繳費比例以及報銷比例等等方面作出了調整和規定,在繳費標準方面,政策按照年齡層次不同,作出了明確的劃分,繳費方式主要有按照制定銀行代扣或者是參保人員到指定銀行的柜面兩種不同的繳納醫保費用方式。只要是具有南京市城鎮戶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沒有覆蓋到的各類城鎮居民,都可以按規定申請參加居民醫保。
靈活就業人員及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辦理了養老退休手續但是沒有能力繳納職工醫保費的居民,也可以選擇參加居民醫保。其次,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的門診報銷費用從2016年1月1號起,由原先的200-800元調整為200-900元,整體提高100元。隨著門診報銷費用的調整,門診大病病種的范圍也將擴大,以往的腎移植術后門診抗排異治療將擴大到器官移植術后的門診抗排異治療,報銷將按照南京市現行的門診大病待遇支付。
最后,新政策后南京醫療保險針對不同的參保人群有不同人群的繳費和補貼方式的調整,對于參保學生和兒童的父母,所在用人單位的補貼也作出了調整,用人單位會按照男單女雙每年對參保學生兒童個人繳費部分補助50%,也是說每年將報銷60元,是從職員福利費用中列支;對于大學生參保群體,由原先按照每學年繳費調整為按照學制繳費,新入學的學生報到時按學制年限將一次性辦理參保繳費,其醫療待遇享受期限是入學當年的9月1號到畢業離校當年的8月31號。
對于中途若參保者因為退學、轉學等原因造成不能夠繼續享受南京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待遇的學生,規定按照所剩余的學年個人醫保繳費部分進行退還。
最近幾年,隨著我國醫療保險制度的改革,開始實現多層次的全面醫療保險體系。因此,國家鼓勵企業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實現企業職工醫療保險的待遇水平好。那么,關于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政策是什么?我們還是來看以下的簡單介紹吧。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政策是什么?
補充醫療保險是基本醫療保險的一種補充形式。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的企業可以為本單位的職工和退休人員建立補充醫療保險。而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重點是用于退休人員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職工住院治療個人需要自負的醫療費用,有利于減輕職工就醫的醫療費用。
其中,補充醫療保險費的提取額是在本企業上一年職工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從成本中列支。補充醫療保險費支付職工和退休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下列費用:
1、個人帳戶不足支付時的醫療費用;
2、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之余應由個人支付的醫療費用;
3、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支付之余應由個人支付的醫療費用。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支付范圍,可以按照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定點醫療管理規定,以及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藥品目錄、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確定。具體支付比例由企業確定。
而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費當年結余部分,結轉下一年度使用。補充醫療保險由企業管理,企業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另外,不享受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的其他用人單位可參照本辦法建立補充醫療保險。
綜上所述,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政策的實施,主要是企業為了減輕退休人員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職工住院治療個人自負醫療費用。以上的介紹就到這里,希望可以給大家提供幫助。相關推薦蘇州商業補充醫療保險,多的是你不知道的事因為基本醫療保險的保障十分有限,所以各地區政府就鼓勵當地居民參加商業補充醫療保險。但是什么是蘇州商業補充醫療保險呢?
下面,小編和大家一起認識一下。7月1日起,城鎮居民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將實施現如今,大多數城鎮居民都會參加基本醫療保險,自7月1日期,凡是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鎮居民都會參保一份大病補充醫療保險,這樣可以讓城鎮居民的醫療保障更加全面。具體我們還是看下文的簡單介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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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退休人員醫療保險政策是什么?下面小編就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明確享受醫保待遇退休人員繳費年限
①繳費不足10年難享醫保待遇
南京退休人員可享受醫保的條件,明確了參保年限,即職工醫保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須男滿25年、女滿20年,且實際繳費年限不少于10年,退休后可按規定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②年限不足可按最長年限一次性繳清
繳費年限不足怎么辦?據了解,不足上述繳費年限的,按應補足的最長年限一次性足額繳納,月補足標準為本人退休前一個月繳費基數的9%。補足的費用納入醫保統籌基金,不劃個人賬戶。
2、統一養老金個人賬戶最低劃入標準
退休(職)人員按本人實發養老金的5.4%劃入,70周歲及以下退休(職)人員個人賬戶最低劃入標準為100元/月(含按規定應由個人繳納的大病醫療救助費,下同),70周歲以上至80周歲為120元/月,80周歲以上為150元/月,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為200元/月。不足最低標準的,由統籌基金予以補足。
3、統一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
南京還統一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即一個自然年度內,參保人員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內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最高支付18萬元,超過部分由大病救助基金按規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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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有了失業保險,給廣大群眾帶來了很大的方便。特別是失業以后可以領取到失業保險金,可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但是有很多人都不知道怎樣領取失業保險金。領取失業保險金有哪些條件呢?本文將為大家詳細介紹。
南京失業保險領取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且有求職要求。
領取失業保險金前需辦理備案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在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辦理靈活就業備案的,從次月起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
靈活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
已辦理靈活就業備案的參保人員,如需申請領取失業保險待遇,可在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終解備案手續后申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核定手續。對靈活就業期間未參加失業保險的,不能辦理失業保險待遇核定手續。
失業人員醫療保險政策
1.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其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劃撥,個人無須繳納醫療保險費,同時,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2.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領取期滿的當月,應及時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職工醫療保險的續保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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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政策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職工和退休人員患病時得到基本醫療,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和退休人員適用本規定。
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和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具體時間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以下簡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第三條 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主管全市醫療保險工作,組織實施醫療保險制度,負責醫療保險工作的管理和監督檢查。
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醫療保險工作的管理和監督檢查。
市和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具體經辦醫療保險工作。
第四條 基本醫療保險費實行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雙方負擔、共同繳納、全市統籌的原則。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原則?;踞t療保險的保障水平應當與本市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以及財政、用人單位和個人的承受能力相適應。
第五條 本市在實行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建立大額醫療費用互助制度,實行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企業和事業單位可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鼓勵用人單位和個人參加商業醫療保險。
第六條 結合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積極推進城鎮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用比較低廉的費用,為職工和退休人員提供比較優質的醫療服務,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基本醫療服務的需要。
第二章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
第七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應當以收定支,收支平衡。
第八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下列各項構成:
(一)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二)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三)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利息;
(四)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滯納金;
(五)依法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其它資金。
第九條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不按時足額繳納的,不計個人帳戶,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其醫療費用。
第十條 職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低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工資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高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作為繳費工資基數,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法確定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十一條 本規定施行前已退休的人員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本規定施行后參加工作,累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男滿25年、女滿20年的,按照國家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的人員,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本規定施行前參加工作施行后退休,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不滿前款規定年限的,由本人一次性補足應當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后,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職工的連續工齡或者工作年限符合國家規定的,視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按全部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的9%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十三條 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比例需要調整時,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提出,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如實申報職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核定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工資基數。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托用人單位的開戶銀行以“委托銀行收款(無付款期)”的結算方式按月扣繳。
職工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月從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六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全市統籌,分級管理,全部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要??顚S?,不得擠占或者挪用,不得用于平衡財政收支。
第十七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當年籌集的部分,按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息;上年結轉的基金本息,按3個月期整存整取銀行存款利率計息;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的沉淀基金,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儲蓄存款利率計息,并不低于該檔次利率水平。
第十八條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執行統一的社會保險預決算制度、財務會計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
第三章 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為職工和退休人員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以下簡稱個人帳戶)。
第二十條 個人帳戶由下列各項構成:
(一)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二)按照規定劃入個人帳戶的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三)個人帳戶存儲額的利息;
(四)依法納入個人帳戶的其它資金。
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一部分按照下列標準劃入個人帳戶:
(一)不滿35周歲的職工按本人月繳費工資基數的0.8%劃入個人帳戶;
(二)35周歲以上不滿45周歲的職工按本人月繳費工資基數的1%劃入個人帳戶;
(三)45周歲以上的職工按本人月繳費工資基數的2%劃入個人帳戶;
(四)不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按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3%劃入個人帳戶;
(五)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按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8%劃入個人帳戶。
前款所列標準根據社會經濟發展和基金收支情況需要調整時,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提出調整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施行。
第二十二條 個人帳戶存儲額每年參照銀行同期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第二十三條 個人帳戶的本金和利息為個人所有,只能用于基本醫療保險
以上就是小編為你介紹的關于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