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有個朋友生病了,使用新農合報銷了一部分錢,他問:如果想要辦理二次報銷要怎么做呢?新農合大病二次報銷辦理很難嗎?
合規醫療費用全部納入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范圍。合規醫療費用是指在新農合各統籌地區定點醫療機構或經轉診到統籌地區外市、省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或在新農合各統籌地區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特慢病醫療費用。
其中屬于新農合用藥和診療項目目錄的按照分類費用比例標準100%計入報銷范圍,材料費及其他藥品費診療費用按照30%計入報銷范圍,實行按病種定額付費的除外。
大病醫療保險二次報銷標準
合規醫療范圍內是指醫保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可以根據費用的高低確定其報銷比例,并實行累加補償,不設有最高支付限額,起付標準為1.5萬元,根據在合規范圍內發生不同的范圍醫療費用,其報銷比例會有所不同,其中1.5萬元至6萬元報銷比例為55%,6萬元至10萬元報銷比例為60%,10萬至15萬元報銷比例為65%,15萬元以上報銷比例為70%,轉外院治療的統一報銷比例為50%。
而大病保險的目的是為了避免居民發生家庭災難性的醫療支付,因此對于大病保險也會實現分段報銷,一般情況下,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也就越高。具體如下:
1、起付標準為0至2萬元(含2萬元)的,其大病醫保報銷比例為50%;
2、2萬至4萬元(含4萬元)的,其大病醫保報銷比例為60%;
3、4萬至6萬元(含6萬元)的,其大病醫保報銷比例為70%;
4、6萬元以上的報銷比例為80%;
5、全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分段報銷范圍及比例、起付線等具體指標,根據當地的籌資水平,醫療費用的增長水平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會逐年調整,給保人員最大限度地減輕個人醫療費用負擔;
6、參保人需要轉到區外治療的,經市醫保經辦機構批準之后辦理轉院手續,超出大病起付線部分合理醫療費用的報銷比例統一為50%。